北综合楼一楼、二楼剩余门面招标公告
北综合楼一楼、二楼剩余门面招标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湖南警察学院的委托,现对北综合楼一楼、二楼剩余门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竞价基本要求
1、为了确保学校的封闭管理,本次招租的一楼十二间门面实行单向开门经营(对校外或对校内开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并申明);二楼门面原则对外开门经营。
2、经营项目由竞租人自行申报,但不得从事网吧、游戏厅、卡拉OK、旅馆或招待所及政府明文禁止在高校周边经营的项目。承租人应严格按申报项目签订《合同》,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承租人转租、分租或者改变申报项目。
3、本次招租范围内,餐饮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一个,且竞租门面控制在2间以内。
4、一楼门面最多准许整体竞租4间;二楼可整体竞租,也可单个门面竞租。房屋基础、基本电路隔离和外部门墙改造由招租方统一建设。
5、本次招租的门面单独安装电表、水表,独立计费,由承租方支付,实行“先预购、后使用”,收费标准为水2.88元/吨、电1.1元/度(如有国家政策变化另行调整)。
6、门面租金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由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先交足前半年的租金,依此类推。
7、招租门面装饰装修(含内部隔离、外部标牌等)均由承租方自理,改造装修方案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承租方的门面改造、装饰装修遵循“来修去丢”原则,招租方不予补偿。
8、承租人应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垃圾直接清运至市政指定的校外垃圾站,并对其从事的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是所经营场所及项目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综治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二、招租标的物及相关基本情况:
标的物 序号 | 标的物位置 | 面积 | 招租底价 (元/年租金) | 竞价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租赁期 | 经营范围 |
一楼门店 | 位于校区内北综合楼1-07至1-18号门面(详见附表:平面示意图) | 45.82平方米/个 | 每个 35000.00 | 每个 2000元 | 每个 10000元 | 四年,自中标公示起一个月(留给中标者 一个月装修期)后开始计算,期满重新招租。 | 经营项目由竞标人自行申报,但不得从事网吧、游戏厅、卡拉OK、旅馆或招待所等明文禁止在高校周边经营的项目。同时,餐饮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一个,且竞租门面控制在2间以内。 |
二楼门店 | 位于校区内北综合楼2-01至2-13号门面(详见附表:平面示意图) | 45.82平方米/个 | 每个 10400.00 | 每个 2000元 | 每个 10000元 |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1月至6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1月至6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1月至6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9年1月至6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附后;
4、餐饮经营项目竞租人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它经营项目竞租人若国家规定有强制准入资格条件的,则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5、其他要求:同一竞租人仅能报一个经营项目且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竞租,否则将被拒绝。
四、竞租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1、竞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17时00分。
2、竞租报名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劳动东路289号嘉盛华庭EA财智中心4楼)
3、联系人:刘女士、吴先生
4、联系电话:****-******** 173*****008
5、报名时须递交竞租人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竞租人公章,并现场签署《竞租人承诺函》(详见附件一),资料不齐的或审核结果不合格的将被拒绝,其将不具备参与现场竞价资格。
6、报名费400元每人,报名成功概不退还,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标的物实地察看
1、标的物实地察看联系人:后勤处文老师(137*****008)。
2、竞租人应在报名后、开标前到现场实地察看,充分考虑学校学生人数变动、校园内外同类经营场所增加及两个假期等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递交竞租文件后,则已表明竞租人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标的的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六、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金额:每个门面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竞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7时00分,竞租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各竞租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以竞租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租人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其竞价将被拒绝。
账户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沙伍家岭支行
七、竞价截止时间、地点
1、竞价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9时30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函为无效文件,其竞价将被拒绝。
2、竞价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劳动东路289号嘉盛华庭EA财智中心4楼)
八、竞价会议参加单位及人员
1、招租方监督代表;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符合竞租人资格并按要求足额递交了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
九、竞租原则
1、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回执单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竞租会;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竞租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竞租会。不按时递交竞价函,视自行放弃。凡与招租会无关人员应退出会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2、各竞租人的报价以其递交的《竞价函》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招租低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不得参与此次竞租。
3、本次招租实行整体竞租多个门面、且申报同一经营项目者优先的原则:相同多个门面,整体竞租人报价高于分租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之和(无人报价门面以零元计算)的,确定整体竞租人为承租人;分租竞租人的最高报价之和(无人报价门面以零元计算)高于整体竞租人报价的,即确定分租竞租人为各自竞租门面的承租人。
4、相同的一个(或多个)招租门面只有一个意向竞租人的,其《竞价函》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即确定为承租人。
5、相同的一个(或多个)招租门面有两个或以上的意向竞租人的,其《竞价函》报价最高的,即确定为承租人;若最高报价者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则最高报价者在招租会现场进入第二轮报价,再次递交密封《竞价函》,依此类推,直至产生承租人。
十、招租会现场流程
1、招租会开始时间前30分钟:意向竞租人现场签到,各意向竞租人现场递交竞租人资质材料和密封的《竞价函》(格式详见附件二),无关人员离场。
2、招租会于2019年6月21日9时30分开始(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招租会开始,宣布招租会纪律,不再接受竞租资料和人员。各意向承租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承担全部责任。
3、各竞租人现场相互査验《竞价函》密封情况。
4、资格审验:招租方监督代表和工作人员现场审验竞租人资质材料和竞价保证金,资格审验不合格者当场离开招租会现场。
5、主持人现场拆封资格审验合格的竞租人《竞价函》、公布报价,并现场公示《竞价函》纸面报价内容,如口头唱价有误,以《竞价函》纸面报价为准;
6、主持人现场宣布承租人。承租人现场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附件三),签订租赁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 退还竞价保证金。
7、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函》具有法律效力,应慎重报价,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竞租成交后承租人放弃承租或不签署《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租赁合同签订
取得承租人资格的承租人凭《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30日内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及条款格式以招租文件合同样本提供的为准(附件六)。30日内未能与湖南警察学院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3)报价竞得后,放弃的、未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的、未在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进入招租会后,未关闭通讯设备,交头接耳、吵闹、滋事、随意走动以及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等行为的。
2、其他未取得承租资格的竞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息。
3、若各意向承租人有违反《招租竞价公告》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竞租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租单位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三、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租竞价取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需向招标代理公司(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600元/门面。
附表:
湖南警察学院学院北综合楼一、二楼平面示意图
西向 东向
二 楼 | 2-01 | 2-02 | 2-03 | 2-04 | 2-05 | 楼 梯 间 | 2-06 | 2-07 | 2-08 | 2-09 | 2-10 | 2-11 | 2-12 | 2-13 | 楼 梯 间 | 2-14 | 2-15 | 2-16 | 2-17 | 2-18 | ||
已租 (大禾公司办公) | ||||||||||||||||||||||
一 楼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1-11 | 1-12 | 1-13 | 1-14 | 1-15 | 1-16 | 1-17 | 1-18 | ||||
已租 (电信) | 已租 (移动) | 已租(联通) | 已租(移动) | 已租(照相) | ||||||||||||||||||
注:该栋三楼已被星沙新安交警中队整层租赁办公,面向外面从东头楼梯间上去(对内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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