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综合采购

食堂食材综合采购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等物资采购供应实行公开网上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网上投标。

一、基本概况

上海打捞局食堂是一个200人左右的职工食堂。为全面提高上海打捞局员工餐饮服务质量,为员工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同时更好更有效的对食堂进行管理,故拟对食堂综合食材及食堂易耗品配送进行公开网上招标。

(三)配送服务期限:壹年

(四)交货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426号上海打捞局食堂指定地点。乙方必须按照食堂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二)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截标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人2019年1-6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截标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九)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原件;

(十)同类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核查,否则投标无效);

(十一)投标人持有的配送车辆情况、购车发票复印件材料或第三方物流合作合同。

(十二)投标人与协议屠宰厂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屠宰厂的《畜禽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固定的蔬菜种植基地和养殖基地。

(十三)证明在上海市设有营业点、加工厂、仓库、配送中心等场所,具备24小时内供应甲方所需物资的仓储、加工及配送能力的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必须提供原件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十四)投标单位冷藏设施一览表;

(十五)投标单位化验设施一览表,投标人拥有的化验设备发票复印件材料。

(十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十七)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十八)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十九)综合配送的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二十)须提供协议屠宰场的《畜禽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定点屠宰场公章。

(二十一)拥有专用配送车辆(提供号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须为投标人名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十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及上述所需资料购买(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如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后果。

(二)本项目须提交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截止前,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必须到达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保障中心(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物资分公司)财务账户。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退回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按招标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保障中心财务账户:

开户名称: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杨树浦桥支行

银行帐号:1001 2223 0900 4500 948

五、投标人须知

(一)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响应本招标文件。

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具备提供餐饮服务及辅助服务的能力。

3.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保护和调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5.*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投标企业为食品安全投保证明。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7.项目实施方案;

8.投标人情况简介;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0.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所能配送物品的报价清单(品名、规格、质量参数、价格等)。

六、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2019年6 月 30日前直接在采购与招标网网上下载。

七、投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 6月18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9年7月18日 下午17: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保障中心后勤部。

投标文件单独制作,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供应

2

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 6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7月18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保障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上海杨浦区杨树浦路1426号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保障中心后勤部

联系电话: ***-*********349分机

3

投标人需按该投标项目包缴纳投标风险履约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

投标保证金须以下列形式之一提交(收款单位应注明为: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物资分公司):

①本地银行本票: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招标办不接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文件单独制作,单独密封。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招标项目主管机构: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保障中心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保障中心后勤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毅明 ***-********转349,297分机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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