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建设项目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和工程设备采购与施工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大数据建设项目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和工程设备采购与施工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文献信息中心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大数据建设项目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和工程设备采购与施工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大数据建设项目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和工程设备采购与施工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02975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
2、内容及分包情况[if gte mso 11]>
[if gte mso 11]> | [if gte mso 11]> | |||
01 | 大数据建设项目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和工程设备采购与施工采购 | [if gte mso 11]> |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3,201,200.00 |
预算总金额: 3,201,2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if gte mso 11]>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6月14日 09:00至2019年06月20日17:00,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zfcg.ggzyjy.nmg.gov.cn),“安全证书”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CA)”在“交易平台”入口上网报名。在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并阅读招标文件。
2.办理注册、获取“安全证书”、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的供应商请务必统一加入QQ群(********6、********0)进行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网(http://zfcg.ggzyjy.nmg.gov.cn)“交易平台”入口,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将拒收。
(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的刻录光盘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开标地点密封递交,逾期未送达的,将拒收。刻录光盘只在启动开标应急程序时启用。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必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 09:30时前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10日 09:3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511室
联系人:陈亦雯
联系电话:****-*******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文献信息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 联系人:邢智仓 联系电话:188*****366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6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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