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宣传部烟台高铁南站户外广告宣传及济南火车站广告投放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宣传部烟台高铁南站户外广告宣传及济南火车站广告投放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烟台南站户外广告宣传单位选定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6.000000 |
B | 济南火车站广告投放运营服务单位选定 | 1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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