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临河区临磴路、新华街等街景立面改造及公共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临河区临磴路、新华街等街景立面改造及公共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临河区临磴路、新华街等街景立面改造及公共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巴彦淖尔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13日19: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08日10: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巴彦淖尔市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条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任职,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须为在公告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且符合其他要求; (5)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法人单位组成。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并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 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且均在有效期内,设计负责人注册证; 5、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须为在公告报名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近六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8、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备注: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需带原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否决。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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