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花园小区西侧部分经营性用房招租公告

含山县花园小区西侧部分经营性用房招租公告

受含山县住房保障中心委托,我公司拟对含山县花园小区8栋16、17 、19、32、33 号,五间经营性用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慨况:

1、委托人:含山县住房保障中心

2、拍卖人: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3、竞价时间:2019年6月 24日上午 8:30 时

4、竞价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5、标的简介详情见下表:

名称

建筑面积

起拍底价

(元/年)

租赁

期限

(年)

租金支付

方式

竞租

保证金

花园小区8号楼16号营业房

32.47

12000

3

年付

0.5万

花园小区8号楼17号营业房

32.47

12000

3

年付

0.5万

花园小区8号楼19号营业房

32.47

12000

3

年付

0.5万

花园小区8号楼32号营业房

32.47

12000

3

年付

0.5万

花园小区8号楼33号营业房

32.47

12000

3

年付

0.5万

备注:

1、第一年竞得人在交付完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再拿钥匙,后续两年租金分别于上一年度提前30天交付。

2、竞得人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按2000元/间计收,合同期满不再续租且在水、电费缴清,建筑、设施无损及不破坏周边环境的情况下退还

3、年租金10万元以内须提供一位担保人,超出此范围年租金每增加10万元须相应增加一位担保人。

4、因规划建设等原因,委托人需收回出租房屋,委托人将提前2个月通知竞得人并退还未到期房屋租金,竞得人应无条件按期腾空房屋,且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5、门面房序号详见现场门牌,房租不因面积误差而调整竞租价格。

6、以上5处标的物均有2个月免租装潢期。

经营业态:

房屋使用用途:用于商业(未获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批准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负),禁止经营洗车房、饭店,且不得从事违法行为。若竞得人(或竞得人)违反本招租公告的要求,使用房屋用于经营洗车房、饭店甚至违法行为,委托人将无偿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给予竞得人任何补偿。竞得人应按期将租赁房屋内所有相关物品搬离、清空。若竞得人装潢已损坏房屋原状,须负责恢复原状或承担恢复原状的经济成本。

二、标的勘察时间:

竞租人可以在竞租前5个工作日内,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竞得的意向人拍卖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出租房屋范围、面积,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疑义,委托人及拍卖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租人资格:

竞租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没有不良诚信行为的法人或自然人。

四、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意向竞租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 21日下午4:00前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878—034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②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2*****158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意向竞租人在汇款用途中须备注说明“房屋招租”。

2、法人或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或个人帐户交至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或支付宝交纳),不得由其他法人、自然人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3、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时间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因跨行转账等原因造成未能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4、未成交人为企业法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会结束并现场提交《未成交人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附件1)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未成交人原账户;未成交人为自然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会结束并现场提交《未成交人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附件1)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5、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不可冲抵房屋租金等,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附件3)签订后,送达一份至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6、如成交人为企业法人的,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租赁合同》(附件3)备案并提交《成交人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附件2)后,竞租保证金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成交人原账户;如成交人为自然人的,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租赁合同》备案并提交《成交人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附件2)后,竞租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五、拍卖会现场登记时请携带

(一)意向竞租人为法人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转账汇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应与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单一致,认定有效)。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已到场,则无须提供3、4项材料。

(二)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转账汇款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应与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到账单一致,认定有效)。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三)以上材料经审核符合竞租条件的方可取得竞租人资格。

六、竞价确认方式

1、委托人采取意向竞租人通过现场增价的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标的的年租金为本次招租的起拍底价,采用增价的方式,竞租现场加价幅度为300元/次,或300元整数倍/次。加价不限次数,最终以应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特别说明

1、竞租人在竞租成功后,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3日,无异议,由拍卖人向竞得人发放《成交确认书》

(发放地点:含山县环峰镇锦绣华城B区13号楼幢1单元1层108号)。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且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竞得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受领租赁标的的,应当承担迟延受领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将取消其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3、竞租人竞得标的物后,需向出租人提供第三方担保人的资质及相关证明资料:

a、担保人系含山县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职工或国有企业单位正式员工,有合法的财产和收入来源,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

b、担保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c、年租金10万元以内须提供一位担保人,超出此范围年租金每增加10万元须相应增加一位担保人;

d、担保人需与出租人签订《担保承诺书》(见附件4)。

4、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招租公告中公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竞得租金。

5、意向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得人对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需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分租或以其他方式给第三方,否则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租金不予返还。

7、其他未尽事宜以委托人与竞得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见附件3)内容为准。

八、声明:

竞得人的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请汇入单位账户

开户行: 中国银行含山支行 账户名称:含山县住房保障中心

账号:184*****0389

1、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竞租现场签到表一致。

2、竞租人须在招租会开始前半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价的权利。(即2019年6月24日上午8:30 前到达拍租会现场; 8:30后谢绝进入拍租会现场!)

九、佣金支付:

由竞得人按照拍卖竞得价5%支付给拍卖人。

十、联系方式:

1、委托人:含山县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

2、监督管理部门:含山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3、拍卖人: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548

房屋招租详细要求

一、招租标的特别说明:

1、房屋出租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不含设备和添附物品)。

2、房屋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须提前30天支付,先付款后租用。房屋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给委托人。

3、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按2000元/间,合同期满不再续租且在水、电费缴清,建筑、设施无损及不破坏周边环境的情况下退还,不计息。

二、房屋租赁用途

1、用于商业的(未获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批准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负),禁止经营洗车房、饭店,且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特别声明: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含山县城市管理局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征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如若违反上述规定,竞得人应按期搬离、清场,若竞得人因装潢损坏房屋原状,须负责恢复原状或承担恢复原状的经济成本;委托人将无偿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剩余租金不予退还且不给予竞得人任何补偿。

三、房屋租赁基本要求

1、租赁期内,竞得人承担的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竞得人支付。

2、合同到期后,若竞得人意愿继续承租,且在租赁期间信誉良好,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向委托人递交申请,同等价格下,可享受优先承租权。

3、合同到期后。竞得人应无条件按期(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腾空房屋。竞得人逾期不交还的,委托人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且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4、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有义务配合街道、社区进行计划生育、社会综治、市容管理等方面工作。

5、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物。

6、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城市建设等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竞得人应无条件及时返还租赁房屋,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如遇政府拆迁或委托人对租赁资产进行处置等情况,委托人可随时通知竞得人终止合同,竞得人接到通知无论竞得人是否同意合同即终止,竞得人搬家期限自合同终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不承担提前解除合同可能给竞得人造成的损失任何补偿。

7、、竞得人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5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委托人;竞得人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竞得人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竞得人装饰、装修(包括未形成附合的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委托人所有并且竞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给予竞得人任何补偿。若有委托人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竞得人应无条件根据委托人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竞得人应当恢复原状。竞得人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不予退还。返还后对于该标的物内竞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竞租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质量、装修现状及租赁要求,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竞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并签订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国有房产招租竞价须知》和《租赁合同》(附件3)的全部条款,自竞得人确定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

9、其他未尽事宜以委托人与竞得人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竞得人确定方式

委托人采取意向竞租人通过现场增价的拍租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本《房屋招租详细要求》最终解释权归含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所有。

含山县住房保障中心

国有房产招租竞价须知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房产出租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国有房产公开招租竞价行为订立本须知。

一、现场秩序

1.竞租人要自觉遵守场内秩序,会场内不得大声喧哗,否则主持人有权请其离场。

2.竞租人不得互相串通报价或垄断、操纵竞价,不得排挤其他竞租人,损害委托人或者其他竞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主持人有权责令其退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得再参加房屋竞租。如果其行为造成国家利益损害或其他人权益的损害,还应当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3、竞价时,按竞租标的目录的序号依次进行,主持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竞租标的的先后次序。

二、参加现场竞价

1、竞租人可以亲自出席竞价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竞价,但应当向代理人出具书面的委托文件,且同意在授权不明时,视为特别授权,竞租人对委托代理人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公开竞价前,主持人将宣读《国有房产招租竞价须知》,对竞价标的物进行简单介绍。竞租人应在对标的物有明确认识,完全了解《国有房产招租竞价须知》后开始举牌竞价。

3、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每处标的的年租金为本次招租的起拍底价,采用增价的方式,竞租现场加价幅度为300元/次,或300元整数倍/次。加价不限次数,最终以应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5、竞租标的物一经开始竞价,在主持人三次叫价后,如再无人举牌报价,则相应

的标的物承租权归出价最高者所有,该竞得人为竞得人。此后再举牌报价视作无效报价。具体详见《国有房产招租竞价须知》。

三、成交确认

1、通过公开竞价确认的竞得人,必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法律效

力,如竞得人悔拍,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在委托人收到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按《房屋招租详细要求》与

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参见附件3)。进入计租期后,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须提前30天支付,先付款后租用。房屋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

3、竞得人不得使用他人姓名签署《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

四、违约责任

竞租人必须对自己的竞价行为负责,遵守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作竞租人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违约行为记入其信用记录,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2、竞租人故意扰乱会场秩序且经劝阻拒不改正的等影响招租会正常进行的其它情形;

3、竞租人相互串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4、成交后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五、其他事项

1、竞租人在报价前须认真阅读本《国有房产招租竞价须知》、《招租公告》等文件资料,竞租人一旦报价即视为全面了解上述内容并完全接受,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

附件1

未成交人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个人/单位(名称)已缴纳 项目竞租保证金小写元(大写元)未竞得成功。

现申请退还该项目竞租保证金。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以签字为准;申请人为法人的,以公章为准;

2、竞租会结束后须现场提交。

附件2

成交人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个人/单位已缴纳项目竞租保证金小写

(大写元),于年月日与(业主单位)

签订合同,该合同于年月日已到招标采购股备案,

现申请退还该项目竞租保证金。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

招标采购股意见(签字):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年 月 日

注: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以签字为准;申请人为法人的,以公章为准。

附件3 《租赁合同》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以委托人与竞得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合同编号:

含 山 县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委托人(甲方):

承租方(乙方):

房屋坐落:

出租方(甲方):含山县住房保障中心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环峰北路16号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7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商业用房的租赁达成如下条款,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该商业用房或承租商业用房)坐落于花园小区楼 门面;建筑面积一间约32.47平方米。室内为未经装修的毛坯房。乙方须重新装修及设置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乙方对于该商业用房已实地察看且已做过必要的了解。对于建筑面积在计算上可能出现的微小误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条 :商业用房用途 :乙方租赁该商业用房用途为:。乙方应根据承租商业用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合法的报批(经营)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出租商业用房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条:合同期限、租用费用标准 :

1.本合同订立租赁期限3年,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因政策调整需改变租赁方式乙方必须服从,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2.租金及付款方式:本商业用房一间全年租金元,乙方租用壹间,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共计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二年起在到到期前30天付清一年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给相关部门。

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乙方不再租赁甲方房屋并到相关部门交清相关费用后退还押金(押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 商业用房交付及收回

1、双方订立合同时乙方交清合同期限房租后甲方即将该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业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的商业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支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业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业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业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业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业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业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业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业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业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业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租赁该商业用房主要是做室内装饰样板房及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经营。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业用房维修责任 :

1、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业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2、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业用房改造及装修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承租商业用房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事先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同时承诺在进行装修(含房屋隔断、消防、环保设施等)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企业进行,如需报建和验收,乙方还应自行办理报验手续。乙方同时保证:

1、房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业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等)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试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业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业用房时包括乙方对上述商业用房进行的装修和不可移动设施等,乙方不能对其装修和设施拆除或要求补偿。

6、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其自身原因和过失造成的商业用房及第三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水、电、物业等)的收费标准承担各项费用,如乙方不按时支付上述各费用,则应无条件承担延期付款的后果责任(包括停水、停电等)。商业用房移交后,双方应及时核对水、电表用量度数,并补齐所欠全款。

第十条: 租赁期满与期间转让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或甲方因其他原因(如租赁方式调整、甲方房租调整乙方不接受等)导致乙方不再或不能续租,甲方应在乙方缴清所有费用并将租赁用房退还给甲方后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本合同随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甲方如果决定继续出租该商业用房,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2、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业用房。如乙方私自将承租商业用房转租、转让、抵押他人,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业用房(包括装修及设施设备),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下列各项内容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电在内的强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也随即终止:

(1)乙方擅自将承租商业用房转租、抵押、调换使用或改变用途,转借他人时;

(2)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壹日,则乙方每天须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满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时;

(3)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盘(包括法院查封)而无法履约付租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决定收回商业用房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迁退房。超过搬迁期限后,视乙方为搬迁完毕,商业用房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追偿。如果乙方无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强行进入等)且有权追索乙方占有商业用房的赔偿责任。

若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中途申请退租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退租,退租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所退房屋年租金的5%作为补偿。扣除补偿资金的年租金余额,甲方予以退还给乙方。办理退租手续时,乙方仍承担承租房屋恢复原状责任。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灾等)导致该商业用房损坏或造成损毁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装修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扰民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商业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煤气泄露等),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乙方承租商业用房.如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行为中影响了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确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递的合同与有效地址为:乙方以上述承租商业用房所在地址为准.甲方在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业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此张贴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货币单位:元


编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物品金额

简单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楼地面

墙、顶面

门窗

屋面

其他

物品损坏的赔偿约定:按现行重置价赔偿,以有资质的造价部门按现行清单计价计算为准。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本附页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4

承 诺 书

含山县住房保障中心:

本人就职于,工资属财政供给。因承租人向贵公司租赁房屋,本人自愿为其租赁关系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承租人

不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公司损失,可每月扣除本人全额工资,用以缴纳租金、违约金、滞纳金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担保期限为租赁合同期内(包括免费装潢期)、续租合同期内以及租赁、续租合同期满后二年。

本人承诺,按照本承诺书约定,不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权力顺序等理由提出抗辩,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本承诺书一式肆份,含山县住房保障中心壹份,县国资委壹份,承租人壹份,担保人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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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年 月 日

标签: 招租 用房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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