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广运路(民丰路-兴源北路)工程GYN11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广运路(民丰路-兴源北路)工程GYN11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广运路(民丰路-兴源北路)工程GYN11标段项目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运路(民丰路-兴源北路)工程GYN11标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锡发改许基础(2017)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广运路(民丰路-兴源北路)工程GYN11标段工程项目中的 商品混凝土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广运路(民丰路-兴源北路)工程GYN11标段项目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北部,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民丰路,终于兴源北路,全长约850m。

本次实施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宽13~18m,设计速度为30km/h。广运路相交道路及铁路由北向南主要有现状民丰路、兴昌路、沪宁城际高铁、既有京沪铁路、新建京沪铁路、现状兴和路、规划支路三及现状兴源北路。道路两侧主要为居住用地。

工程主要包括K1+005~K1+280.37共275.37米下穿铁路U型槽(19节)级新建兴和路框架部分、U型槽部分南北两侧的路基工程、道路跨民丰河桥涵工程、沿线的雨水、污水管道工程及雨水泵房工程。其中,下穿铁路部分兴昌路及沪宁城际下箱涵早起已预留、新建京沪铁路下箱涵也已施工完成。

本标段道路改造还包括以下配套工程:

(1)兴和路改造工程;(2)兴昌路及兴和路连接辅道工程;(3)道路踏步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锡发改许基础(2017)123号

2.3.6招标计划批复: 关于广运路(民丰路—兴源北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混凝土预拌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混凝土日产量在1000m3及以上;年生产量40万m3及以上,且距本工程施工地点距离不超过20 km。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1.4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两份同类物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需证明其剩余供应能力能满足本项目供应要求。

3.1.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未被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

3.1.8各类物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售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6月 13 日至2019 年 06 月 19 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1号301室,派代表持单位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7.2项,不接受个人汇款)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记录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07月05日9:0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7月 05 日 9:30 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共和新路911号301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广运路(民丰路-兴源北路)工程GYN1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北部广运路

联系人:胡广传(项目经理)、孙刚(项目物资)

电话:133*****411189*****461

7.2招标组织机构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911号301室

联系人:谢甬芳 金璐

电话:138*****233158*****920

二〇一九年06月 13 日


附表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商品混凝土

SPHNT-01

m3

14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混凝土预拌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混凝土日产量在1000m3及以上;年生产量40万m3及以上,且距本工程施工地点距离不超过20 km。

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两份同类物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需证明其剩余供应能力能满足本项目供应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每个包件500元

1、投标报价

以无锡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4月份含税指导价为准上下浮动报价。报价标准:物资需要表中,各规格混凝土的4月信息含税指导价*(1-下浮率)。实际结算参考供货当月信息价*(1-下浮率)的原则结算,对应泵送和非泵送价格参考当月信息价。

2.设备配备

能免费提供汽车泵和固定泵

3、结算方式

1)卖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结算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2)施工过程中买方按发票点收结算额80%支付货款,供货结束后六个月内付至95%,5%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不计息返还。如因业主拖欠工程款而导致买方逾期支付时,买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付款方式:现金网银支付或承兑支付。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CR24(2019)-GYL-WZCG-01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商品混凝土 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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