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工业园区产业展示厅及党建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城区工业园区产业展示厅及党建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城区工业园区产业展示厅及党建室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区工业园区产业展示厅及党建室建设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关于城区工业园区产也展示厅及党建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向荣路18号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原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改造面积约1560㎡,其中一层改造面积1330㎡,六层改造面积230㎡,一层主要设置园区规划展示厅、军民融合产业展示厅;六层设置党建室。总投资估算额4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万元,预备费14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8月25日,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3日 注: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会同招标人确定最终设计方案,中标人15日历天内深化设计且提供最终施工图,图纸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 城区工业园区产业展示厅及党建室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付款方式: (1)设计费:初步设计审核后支付合同价的30%,施工图审查合格支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结算审核后支付设计费余款。 (2)建筑施工费:竣工验收支付合同价的40%,第二年同期付至审计价的30%,第三年同期付清余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者[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造师资格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1、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竣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2、若项目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3.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向者请于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下列要求至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3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注:1.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2.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执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5.1本工程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8.1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8.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8.3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9.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兴市向荣路1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8*****9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8室 联系人:封海军 电 话:151*****707 2019年6月13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1、技术标2.2.4条的技术标评委打分取整数,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评委技术标取整数)。 2、阐述演示:投标人认为需要更好阐述设计方案的,可自行制作一份能够展示设计成果的文件,格式不限,时间控制在5-10分钟。 3、技术标以A3规格编排装订成册。技术标为暗标,统一白色封面,技术标封面格式参照第七章“投标文件编制及格式”(字体为宋体一号,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格式为A4规格,由各投标人自行转换为A3规格),技术标投标文件、阐述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和标识;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性质的工程等名称,一律以公司表述;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经营活动范围的地区名称,不得有提示性的标记和标识。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未按本条款编制的,其投标无效。(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3、2.2.4、2.2.5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则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设计方案得分仍相同时,则投标报价、投标人业绩排序;如所有得分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资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的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获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部分: (1)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获奖情况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1)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3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按无效标处理:3.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作投标人放弃投标。 ⑴投标截止时间止,无法确认其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 3.5.2初步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⑴按照本章第2.1.1款列出的形式性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⑵按照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资格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⑶按照本章第2.1.3款列出的响应性评审标准,出现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3.5.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5.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5.5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 3.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3.5.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5.9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经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重新审查,确认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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