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打挂山风电场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打挂山风电场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打挂山风电场项目建设需要,现进行南部场区升压站、北部场区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情况
1.电场概况
打挂山风电场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的一街乡、罗武庄乡、五街乡和红土坡镇境内,海拔2300~2900m之间。电场装机容量为300MW,共140台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 分为南部场区和北部场区,南部场区主要设施:220kV升压站1座;风机70台,容量为155MW;35kV集电线41.96km;场内道路45.6km, 为泥结石、碎石或土路面。北部场区主要设施:220kV升压站1座;风机70台,容量为145MW;35kV集电线40.64km;场内道路64.9km。
项目于2014年12月24日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2015年3月份开工建设,2016年4月份全部风机投产发电。
风电场对外交通运输主要采用公路运输,主要路线为:杭瑞高速G56(昆明~沙桥镇),里程约180km;场址中心距南华县城公路里程约91km,距离楚雄州公路里程约117km。
2.采购人简介:
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30,162.00万元。主要从事云南省境内电站、电力及上下游相关产业,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在滇投产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达100万千瓦。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滇池路1302号。
3.资金来源:自筹。
4.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可能会有调整,采购人可能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5.采购技术要求
5.1打挂山风电场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具体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
(2)《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 51121-2015
(3)《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10-2012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12-2002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6)《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GB 2100-2002
(7)《离心泵技术条件(1类)》GB/T 16907-2014
(8)《离心泵 效率》GB/T 13007-2011
(9)《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 1级、2级和3级》(GB 3216-2016)
(10)《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2010
(1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1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 50015-2003
(13)《整体钢制管法兰》GB9113-2010
(14)《对焊钢制法兰》GB9115-2010
(15)《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GB/T4942.1-2006
(16)《衬胶钢管和管件》HG21501-93
(17)《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JB/T2932-1999
(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9)《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20)《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13
(2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2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5.2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技术要求
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相关技术要求如下:
(1)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包括:调节池进水口至污水处理器出口的所有设备,包括调节池格栅、污水泵2台、一体化污水处理器、管道、阀门、电控柜等组成完整的污水自动处理装置;提供污水处理设备1年污水处理所需的药物。
(2)电源:380±10% 50Hz±5%;应有良好接地线,接地电阻小于4欧。
(3)振动:小于或等于5.9 m/s*s (0.6G以下)。
(4)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标准,不外排,出水水质参数见下表:
编 号 | 内容 | 参数 | 备注 |
(1) | 型号 | ||
(2) | 处理水量 | 1t/h | |
(3) | pH | 6.0~9.0 | |
(4) | 色 | ≤30度 | |
(5) | 浊度 | ≤10NUT | |
(6)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mg/L | |
(7) | 生化需氧量(BOD5) | ≤20 mg/L | |
(8) | 氨氮 | ≤20 mg/L | |
(9)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0 mg/L | |
(10) | 溶解氧 | ≥1.0 mg/L | |
(11) | 总余氯 | ≥0.2 mg/L | |
(12) | 总大肠菌群 | ≤3 个/L |
(5)设备技术要求
①设备材质:Q235B钢板。
②设备防腐:设备主体应采取刷防腐漆或沥青等防腐措施。。
③综合电控间户外安装,户外安装采用防水型,成品箱体式。
④处理后的污水标准要求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标准,不外排。
⑤自动化程度高:无人值守、自动运行,故障报警。
⑥提供监测计算机所需外部通信接口,实现对污水处理器正常运行、故障等信号远传监测。
⑦污水进入设备前先通过调节池,以调节污水水质、水量。调节池进口处设置格栅,通过格栅将大颗粒杂物拦截并集中收集。
⑧提供可行性污泥处理方案。
(6)成交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①成交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②成交人提供的资料组织结构要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③成交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等方面。
④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设备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确实是成交人成套设备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成交人应负责将所缺的部件、技术资料等补齐。
成交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成套设备基础图、平面图、剖面图、安装图,表示出部件组装尺寸及部件材料清单。
②调节池及附属构筑物平面图、剖面图及辅助设备安装图。
③设备起吊图,起吊部件的长度及重量,建议的起吊方式。设备支座及其它固定件的布置详图。
④设备电气接线图(含控制柜尺寸图、控制电路图、接线端子图)。
⑤安装及检修用的各部件图及各有关部件的配合。
⑥设备试验报告;设备合格证明书;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
⑦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安装、检修的有关标准目录。
⑧成交人提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标准的水质检测报告。
二、 采购范围
(一)工作范围
打挂山风电场南部场区升压站、北部场区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
(二)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
(1)南部升压站、北部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
(2)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输、装卸,交货地点打挂山风电场南部升压站、北部升压站。
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2.工作原则:遵循科学、公正和合法的原则。
(三) 工作要求
1.成交人需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施工,工程满足规范及设计质量和验收要求。
2.南部升压站、北部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须达到环保验收要求,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出水水质须经过采购人委托的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检测合格。
1.采购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成交人免于承担因采购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成交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3.采购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成交人的一般责任及义务如下:
成交人的一般责任及义务如下:
1.遵守法律。成交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采购人免于承担因成交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依法纳税。成交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成交人应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全部供货、设备调试、检测工作。
4.保证供货和人员的安全。成交人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其人员、设备的安全,防止因供货、设备调试等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由于成交人原因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避免设备供货、调试试运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成交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采购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成交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为他人提供方便。成交人应按采购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
7.遵照采购人指示。成交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采购人就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成交人应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只要采购人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成交人义务所必须的,成交人就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进行实施。
8.设备调试试运后,成交人提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标准的水质检测报告。
9.成交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参加报名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必须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三)采购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报价。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四)营业范围覆盖本次采购内容。
四、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承包。
五、工期(服务期限)要求
(一)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二)完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若开工时间延迟或提前,各节点工期顺延或提前,具体开工时间以经采购人审批同意的开工文件为准。
(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1年。
(四)工程质量考核、安全考核按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质量管理协议、安全文明管理协议执行。
六、结算与支付
(一)结算
设备到货并完成开箱验收后办理首次结算,结算金额为合同总额的60%,结算支付前卖方需提供合同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运行并通过初步验收后,办理剩余金额结算,同时扣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二)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币种:人民币。
3.支付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4.税金:成交人依法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20日17:00前。逾期报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
纸质版递交: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02号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7:00前,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3.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186*****505。
联系人:常艳岗,联系电话:151*****607。
八、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纸质报价文件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报价文件1份,包含盖公司公章的PDF格式等的不可编辑的扫描件,以及word、excel等可编辑文件。
2.评审规则: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采购人从满足资质要求、技术要求的报价人中,按经评审的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选择成交人。
九、声明
1.采购人接收报名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采购人将仅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比较。
2.各报名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公司禁入名单。
附图1:打挂山风电场南部总平面布置
附图2:打挂山风电场北部总平面布置
附图3:打挂山风电场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器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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