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株路快速化改造(株洲段)设计招标公告
洞株路快速化改造(株洲段)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株路快速化改造(株洲段)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发[2019]6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一般债券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招标人为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株路快速化改造(株洲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北起洞株公路长株界,南至北环线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全长约13.98km,双向六车道(部分主线跨线桥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为80km/h,长株高速上跨节点因受条件限制采用限速6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11.02亿元,建安工程费约4.76亿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49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施工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所包含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照明、监控等,其中智慧路立交节点四条匝道、现有绿化移栽、交通协管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1)、(2)项企业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中的一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甲级;
3.3 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不得由设计组人员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兼任);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6.1项要求。
3.5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编制本招标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专员于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
当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2)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当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指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3)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7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9.设计补偿费用:招标人对综合评分排名第2-4名的投标人进行每家单位15万元的设计费补偿。招标人支付补偿款后,设计成果可由招标人使用。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联 系 人: 汤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513室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 扫描件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 扫描件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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