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大楼功能提升工程标识标牌安装(重发)招标公告
中医医院大楼功能提升工程标识标牌安装(重发)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现就宁波市镇海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的镇海中医院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采购编号:GTCG*******
二、项目名称:镇海区中医医院大楼功能提升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上限价) |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
1 | 标识标牌 | 1批 | 40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标识标牌的制作或灯箱广告设计、制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招标代理部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5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4(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7月5日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4(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十、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投标人注册事项[操作步骤: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站→点击右下角(智能客服)→查找点击(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查找点击(点此注册)],否则采购人将不能公布中标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1)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站(http://zhenhai.bidding.gov.cn/);(2)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3)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采购方联系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立军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
联系人:石宗杰、傅作琪 电话:********、137*****071 传真:********
本次投标相关款项汇入账户:
户 名: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十二、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采购办;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
2019年6月14日
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
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镇海区中医医院大楼功能提升工程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
企业全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
企业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金 (万 元)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手机号码 | ||
附 件 清 单 |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
申 请 人 | 采购(代理)人审查意见 | |||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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