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海岸红树林抛石蓄淤第二期工程采购公告

中山市海岸红树林抛石蓄淤第二期工程采购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林业局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海岸红树林抛石蓄淤第二期工程及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如下:
a)招标编号:GMTC073Z335ZGG335JO
b)招标内容:中山市海岸红树林抛石蓄淤第二期工程
中山市海岸红树林抛石蓄淤第二期工程位于中山市围垦公司的西六围外,抛石长度3000m,预计共需要抛角石12250&nbspm3。
c)工程地点:中山市围垦公司西六围外
d)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天内组织施工队伍进场,2007年10月31日前完成抛石蓄淤工程任务,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验收结算。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a)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b)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9月4日8:30~9:30。
c)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9月4日9:30。
d)开标时间:&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07年9月4日9:30。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a)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nbsp
c)开标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4、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5、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a)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项目,有专业管理人员和固定专业施工队伍。
6、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nbsp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nbsp&nbsp系&nbsp&nbsp人:蔡先生、麦先生
地&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号22楼
邮&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编:528403
电&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话:****-**************
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nbsp&nbsp系&nbsp&nbsp人:刘小姐
地&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邮&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编:528403
电&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话:****-*******
传&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真:****-*******
电&nbsp子&nbsp邮&nbsp箱:KAI513@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7年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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