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2019年建设用地双减量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洪泽区2019年建设用地双减量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洪泽分局的委托,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洪泽区2019年建设用地双减量实施方案项目进行网上公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洪泽区2019年建设用地双减量实施方案项目

项目编号:HAZC-********55-HZ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二、项目简要说明:

洪泽区2019年建设用地双减量实施方案项目,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8年7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级资质;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承诺;(如示范格式三)

(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部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epointweb/),淮安市洪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zztb.cn/),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zx.huaian.gov.cn/)站上发布,磋商文件直接下载。

2、磋商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每份(售后不退),磋商现场缴纳。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6月26日下午14: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下午14: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9年6月26日下午14:30分

开标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开标

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三楼)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谢飞 联系电话:189*****076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谢飞 联系电话:189*****076

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

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 华波联系电话:188*****018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澜北路3号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向代理机构提交相当于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交纳信息:

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

行 号: ********3048

备注:因民生银行在洪泽为新设网点,各银行网银系统中可能会找不到洪泽支行,如在操作中遇到此问题,可以选择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


采购人: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洪泽分局

日期: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建设用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