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下手术器械等招标公告
喀什第一人民医院腹腔镜下手术器械等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KSDQ(GK)-ZJ*******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总预算金额:184.45万元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1 | 控制器、工作站、监视器、仪器车、电子膀胱肾盂镜 | 1 | 350000 | 批 |
2 | 双通道注射泵 | 1 | 88500 | 台 |
3 | 有创呼吸机2台(原装进口)有创呼吸机1台 | 3 | 700000 | 台 |
4 | 有创呼吸机2台(原装进口) | 2 | 490000 | 台 |
5 | 腹腔镜下手术器械 | 1 | 120000 | 批 |
6 | 常规手术器械 | 1 | 26000 | 批 |
7 | 制氧机分子筛 | 1 | 70000 | 台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进口设备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6-14至2019-06-29
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2004室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进口设备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5 16:00:00
七、投标地址: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9号楼)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9-07-05 16:00:00
九、开标地址: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9号楼)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第一包保证金 | 7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 公转 | ||
2 | 第二包保证金 | 17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 公转 | ||
3 | 第三包保证金 | 14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 公转 | ||
4 | 第四包保证金 | 98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 公转 | ||
5 | 第五包保证金 | 24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 公转 | ||
6 | 第六包保证金 | 5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 公转 | ||
7 | 第七包保证金 | 14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 解放南路支行 | ****************5624 | 公转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雅倩
联系电话:****-*******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2004室
2、采购人名称:喀什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丁芸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瓦热斯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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