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带和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灯箱带和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灯箱带和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灯箱带和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灯箱带和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灯箱带和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制作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制作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制作服务任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要求且通过招标人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广告设备类产品制作及销售经营范围、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资质, 相关(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业绩要求)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投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14至2019-06-2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7-10 09:30: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第一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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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编:

/

邮编:050000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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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启、贾硕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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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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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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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sbynk007@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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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ruihepm.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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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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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光字制作 楼顶 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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