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龙岗寺考古遗址公园展陈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南郑区龙岗寺考古遗址公园展陈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郑区龙岗寺考古遗址公园展陈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已由南郑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综合【2019】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南郑区龙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南郑区梁山镇爱国村龙岗寺遗址公园内,该项目主要修建公厕138平方米、游览步道8公里,配套建设旅游导向牌、展示牌、环卫及监控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1、施工招标:投标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2、监理招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无在建监理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施工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9家),监理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自2019年6月14日到2019年6月20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7:3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2、参加施工的投标企业须由本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章,提供项目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
3、参加监理的投标企业须由本项目负责人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章,提供项目总监注册证、(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
4.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南郑区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汉中市南郑区龙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汉中市南郑区龙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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