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厅豪华吊灯(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门厅豪华吊灯(第二次)招标公告

宜春市文化艺术中心南门厅豪华吊灯采购项目国内邀请招标(第二次)
受采购人的委托,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宜春市文化艺术中心南门厅豪华吊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第二次),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JXYYXQCG-2010-90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19-20页)
项目名称:豪华吊灯
项目内容:豪华吊灯(详见设计图纸)
项目预算:人民币28万元
3、项目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资格要求。
4.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并具有相关生产或销售资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3、为确保所供产品为正宗行货,经销商需提供产品中国区总代理或生产商授权。
4.4、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2007年5月以来5万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单位投标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所投单位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同类产品检验证书(合格)、售后服务承诺书、主要材料样品等材料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评标方法和原则: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2011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宜春市宜春北路1号双桥北端(老建设局二楼),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明。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保证金用银行转帐方式,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供货合格后一周内无息全额退回,未中标保证金将在本次采购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保证金缴纳单应注明:文化艺术中心南门厅豪华吊灯、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
保证金帐户名:宜春市宜阳新区计划财政局
帐 号:****************01
现金缴款开户行名称:宜春市中行宜阳支行
银行转帐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宜春分行外环北路分理处
10、投标须知:
10.1、工期:2011年2月1日前完工。
10.2、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供货商双方签订合同后,设备到工地采购人付60%货款,货款到帐后开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付至95%,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后1星期内付清。
10.3、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移交培训费、中标中介费(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灯具造型及参数设计费及配套费等费用、付款至95%工程款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3%配套费。
10.4、附件:投标数量清单、参数、施工图(注:中标单位生产前必须对灯具进行深化设计、包括吊顶荷载验算、吊灯强度验算等)。
10.5、原装修施工单位已完成吊顶(安装时局部还要加固、由原施工单位负责)及线管埋设工作,并安装了一套直径1.8m的水晶吊灯(需拆除、费用包括在投标价内),灯具施工高度约为9.2 米(由中标人自行搭架)。
10.6、灯具造型及参数设计费5000元,中标单位付到95%工程款时向采购人交纳。
10.7、质保期内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修期后收取配件材料费。
10.8、超过采购人预算总价的投标为废标。
10.9、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配件、材料样品(如:水晶灯、吊线、灯饰品、底盘、LED灯等)
10.10、其它条款:
1)、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技术参数。
2)、灯具报价都应包含光源、电器、支架等附件,LED灯具还应包含接头、控制器等。
11、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12、标书送投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3、联系电话:****-******* 133*****110 138*****240
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人:袁志军 刘 峰 黄发生
注:
17、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阳新区采购办
投诉电话:****-*******
特别提醒:
1.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及相关技术资质材料的原件(业绩合同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有证件请投标单位单独装袋,并于2011年1月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