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2010年青海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资格预审通告(代招标通告)
2010年青海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资格预审通告(代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 2010-12831
1.招标条件
2010年青海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由环保部(环办函[2010]1182号)、财政部(财建字[2010]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配套执法设备和执法车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全省市、县二级环境监察机构。
2.2 交货限: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内容:
一标段:1、办公设备采购(台式计算机108台、打印机14台、笔记本电脑37台、传真机21台、影像设备23套);2、现场取证设备(数码摄像机27台、数码照相机66台、录音设备40台、移动通讯设备25部、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42台);3、专用监测设备(车载样品保存设备36台、水质快速测定仪16部、便携式酸度计55台、烟气黑度仪36部、标准采样设备36台、声级计37台、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38台)
二标段:1、配套执法越野车辆5辆(推荐车型:路虎发现3、现代维拉克斯或同等档次车型);2、配套执法越野车辆19辆(推荐车型:三菱欧蓝德、丰田汉兰达或同等档次车型)
三标段:配套执法轿车18辆(推荐车型:斯柯达昊瑞、大众速腾或同等档次车型)
详细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一标段申请人必须具有本项目所包含主要设备生产许可(或产品代理授权),二标段申请人必须具有车辆生产单位出具的车辆销售代理证明或相当于代理证明的其它书面材料,有较好的完成同类项目设备、车辆供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有合法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01月0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1月05日10:00时前。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
商务大厦7楼招标二部713房间
联系人:陈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 ****-*******
传 真:****-*******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行号:********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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