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小区、中铁港航局小区微改造等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永发小区、中铁港航局小区微改造等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永发小区、中铁港航局小区微改造项目等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海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都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丽雅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骏威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6月
永发小区、中铁港航局小区微改造项目等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发小区、中铁港航局小区微改造项目等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9年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城市更新)的通知(穗发改[2019]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海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都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丽雅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骏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海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都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丽雅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骏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永发小区、中铁港航局小区微改造项目等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200万元,其中包括:
①永发小区微改造项目,地址为东至建设北路,南至宝华路,西至京广铁路,北至海关南街,用地面积:约5.64公顷,建筑面积约为62965平方米;
②永发苑微改造项目,地址为东至建设北路,南至海关南街,西至京广铁路,北至新华第六小学,用地面积约3.15公顷,建筑面积约为47751平方米;
③兰圃小区微改造项目,地址为东至花城路,南至商业大道,西至公园前路,北至秀全大道,用地面积:约5.2公顷,建筑总面积:54170平方米;
④梅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本项目地址为公园前路以南,商业大道以北,建设路以北,秀全大道以南,用地面积约9.37公顷,建筑总面积50000平方米;
⑤松苑小区微改造项目,本项目地址为广州东来服装有限公司以南,大华一路以西,东豪苑小区以北,华芳花园以东,用地面积0.98公倾,建筑总面积36572平方米;
⑥松园大厦微改造项目,本项目地址为北至松园大道,南邻住建集资楼,西邻东豪大厦、振华楼,东邻炭步楼、三幼集资楼,用地面积0.77公顷,建筑总面积22000平方米。
⑦中铁港航局小区微改造项目,地址为东至丽雅直街,南至如意街,西至建设路,北至云山大道(建设路34号),用地面积3.94公顷,建筑总面积34915平方米。
⑧金都花园微改造项目,地址为花都区新华街金都路10号,用地面积1.92公顷,建筑总面积29630平方米。
⑨商业大道69-81号(单数)微改造项目,地址为北至二九三家属小区,南至商业大道,西至新花街,东至红珠路,用地面积1.47公顷,建筑总面积31650平方米。
⑩新花街10号—23号微改造项目,地址为西至新花街,东至秀全中学操场,南至商业大道,北至新花街,用地面积1.12公顷,建筑总面积约16000平方米。
?永大新城微改造项目,地址为东至公益路,南至松园路,西至茶园路,北至金鹏、怡康花园。本次改造范围主要为其中的恒发楼和永福楼,用地面积1.82公顷,建筑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
?侨苑小区微改造项目,地址为北至达坦布一街,南至宝华路,东至花城北路,西至恒惠巷(宝华路29号),用地面积1.58公顷,建筑总面积57620平方米。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734.38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1)永发小区、中铁港航局小区微改造项目等12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2.3工程内容:按现行的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以及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含单独完成预算编制、预算审核、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以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2.4监理服务期: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1)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勘察设计报审、勘察、设计监理等);
(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3)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4)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5)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324.89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6月15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7月9日14时30分
网上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9 年6月15日 00 时 00分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报名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网上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9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7月 9日 14 时 15分至2019年7月9 日 14时 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 开标室(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海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都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丽雅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骏威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内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
邮 编:5100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邮 编:510800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海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都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丽雅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骏威社区居民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电 话:***-********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内
2019年6月1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海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都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松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丽雅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金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骏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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