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铁路信号灯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9年铁路信号灯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铁路信号灯泡第二次”采购(********

(二)项目内容:(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2《招标物资一览表》)

注: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三)有关要求

1、招标要求及供货说明:

1.1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各标段须注明每种物资到站不含税单价,按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确定供货单位。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1.2本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价,按总价确定供货单位。数量为预估值,按实际需求供应,按照中标单价定期结算。中标人自行承担市场价格变动风险。

1.3中标价格执行期限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1.4中标供应商根据采供所核发订单要求发货,并于接受采购订单20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1.5使用单位确定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集团公司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投标单位供货产品必须为符合技术规格书描述的全新合格产品,合格证、技术检验资料齐全,外观包装完好。

2、质量保证及售后、验收

2.1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设备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后果和损失。

2.2投标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能够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

2.3使用单位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货处理;供应商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供应商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采购、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3、 招标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3《技术规格书》。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本产品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投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第三方(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带有CMA标志),并出具该机构有效的联系方式可供查询。(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检验报告原件)

3. 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局集团公司通报期;投标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局集团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原铁道部)、郑州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4.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汇入指定账户,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填制“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附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在下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至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2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 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对公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为每个投标包件单独出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包件保证金金额如下:包件1(3000)元。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注明XX项目XX包件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

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或备注:标书款

6.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7.请投标人及时在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中国铁路95306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以备后续结算、供货时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我局商务平台上进行采购订单签认;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采购订单发货、依据采购订单开具发票、依据采购订单进行结算,并分别向用料单位和结算单位提供经过签章的纸质采购订单。

8.招标文件费用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27室,联系电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电务段孙工:****-********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任工:****-*******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电务段吴工:****-********

(二)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联系人:寇工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421)

邮编:450004

联系人:张工

电话:****-********

传真:****-********

2019年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泡 铁路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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