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迁建主体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殡仪馆迁建主体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廊坊市殡仪馆迁建主体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殡仪馆迁建主体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社会【2019】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533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400平方米,包括办公楼、业务楼、安息堂、车库、换热站门卫等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安次区码头镇京台高速北侧,第三南通道东侧;总工期:408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378 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31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投标报价上限:13349.41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景观、外线、装饰装修及所有附属、配套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祥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17 09:00至2019-06-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如果上述网站出现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15 09:3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新华路86号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科技园二段309室
邮编: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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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邹浩

联系人:马超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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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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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总承包 主体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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