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航道整治三期工程井口至河口段施工(代招标公告)
嘉陵江航道整治三期工程井口至河口段施工(代招标公告)
嘉陵江航道整治三期工程井口至河口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陵江航道整治三期工程井口至河口段已由已由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嘉陵江河口至草街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交【2008】17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港航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主城区。
2.2 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范围为井口至河口25公里河段,有10处滩险整治。工程内容为陆上开挖、水下疏浚和炸礁、新建丁坝等和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和工程保修以及本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含的其它全部工程内容。共分为A、B、c三个标段。
A标段为:黄果碛至猪儿碛、油炸碛至蛮子滩;
B标段为:中渡口至土湾;
c标段为:猫儿石至红沙碛、金沙碛至临江门;
2.4投标要求:
通过资格预审的一个投标人最多可投两个标段,当投标人在本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均为排名第一时, 投标人只能中限价高的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资格要求为:
① 申请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业绩要求为:
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内河航道水下炸礁整治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6日(法定公体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外滩商城4号楼2层)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东和银都B栋1207
邮 编:400020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23)********
传 真:(0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外滩商城4号楼2层
邮 编: 400014
联系人:田波、李依燕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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