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消防改造及水暖改造工程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消防改造及水暖改造工程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消防改造及水暖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ZB-********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消防改造及水暖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定一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包含但不限于):1、消防改造及水暖改造土建工程(增设消防电梯前室;增设防烟楼梯间;拆除、增设防火卷帘门;增设避难间;增设挡烟垂壁;更换防火玻璃;拆除、更换、增设防火门窗)2、消防改造及水暖改造电气工程(增设消防联动系统;增设防火门监控系统;增设电源监控系统;增设应急照明系统;增设消防广播;更换消防主机)3、消防改造及水暖改造暖通工程(增设正压送风系统;增设气体灭火系统;增设及调整消火栓位置;一期采暖管道改造;室外消火栓;喷淋管道连接)具体以甲方工程量及实际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项目地点:四平市伊通县人民大路1337号;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6-2018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信誉要求: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及黑名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和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与龙泉路交汇(远洋幼儿园后侧炎宏热力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企业法人的A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注册建造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7、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8、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10、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1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及清单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与龙泉路交汇(远洋幼儿园后侧炎宏热力二楼会议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每个标段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医院
地址:四平市伊通县人民大路1337号
联系人:何主任
电话:138*****0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与龙泉路交汇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
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ytzjjzb@163.com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绿科大市场北侧(原行政执法局5楼)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邮编:130700
招标
|
吉林省天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