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2019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同德县)标段一、标段二
海南州2019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同德县)标段一、标段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2019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同德县)已由/以/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同德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同德县巴沟乡、马场、尕巴松多镇北巴滩、秀麻乡、河北乡
(2)招标内容:新建引水口6座、引水口清淤5座;蓄水池新建3座(2座50T、1座30T)、蓄水池清淤3座(1座50T、2座500T);铺设干管63.597km(φ50PE0.6MPa~φ200PE1.6MPa);支管46.127km(φ32PE0.6MPa~φ140PE1.6MPa);配水管φ32PE1.6MPa12km;入户管φ25PE1.6MPa2km;修复硬化路3000m;新建各类阀门井77座(检查井14座、分水井19座、减压井14座、放空井11座、排气井3座、入户井16座);新建引水口防护(潜坝4座共121m,谷坊4座);新建管道防护527m;新建镇墩20座,支墩72座;机井50座;水源地保护6处,网围栏2400m,警示牌6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6月18日09:00时至2019年06月24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6日 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16日 9:00,地点为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1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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