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珀湖流域河湖水系连通补水调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珊珀湖流域河湖水系连通补水调枯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常德市安乡县珊珀湖流域河湖水系连通补水调枯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
安乡县珊珀湖流域河湖水系连通补水调枯工程
2、项目概要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常德市安乡县安保垸内澧水、珊珀湖流域内
建设单位: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454.5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81704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补水泵站一座;整治沟渠4条,共计3.05km;建设水系控制建筑物16座;生态驳岸工程3处,共计3.00km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为非污染型项目,项目运营后不产生任何废气。项目在施工期由于土方开挖、物料堆存与车辆运输等将产生少量的扬尘,入湖沟渠清淤产生的淤泥暂时堆存时产生少量臭气,项目采用洒水抑尘、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抑尘、运输车辆进出清洗轮胎,物料进行遮挡或密闭运输等措施抑尘,及时覆土并恢复植被减少淤泥暂存产生的少量臭气。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有混凝土拌和、养护以及施工设备冲洗等产生的施工废水和围堰施工产生的基坑废水。施工废水采取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基坑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采有移动式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外排附近水体。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将产生施工噪声,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所在方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采用移动式隔声屏等等,能将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项目运行期,只在补水排涝时才开启水泵,经厂房隔声后,泵站厂界处噪声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清淤底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废水处理产生污泥与废油。
本工程渠道疏浚实施前要分段完成水域的截流及疏干,在渠道基本干化后,采用工程机械将淤泥暂时堆存在岸坡进行固结,直接用于岸坡的加固及绿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处置和管理。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当放置于垃圾容器内,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丢弃。施工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浮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综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所以本工程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优化施工布置,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区域尽量远离保护区,减少对工程施工区以外的占地面积。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保护好工作区域以外的水源涵养林及农田,不得随意砍伐及践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为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所有工程需在枯水期间完成。在暴雨和大风季节禁止土方开挖等施工活动。做好剥离表土的保存工作,表土应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防止表土产生扬尘,同时对堆放区做好排水截流,防止水土流失。保存后的表土可用于本工程或其它工程以及护堤护坡等的表层土壤,恢复植被。尽量减少工程对珊珀湖内沿岸陆生、水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降低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扰动,以及工程作业对区域河流水质、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为防止底泥临时堆放和土方被雨水冲刷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应设置临时性挡护设施。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态的保护工作。施工期间,严禁捕杀、伤害野生动物。为恢复沟渠生态环境,对沟渠进行底栖动物的增殖放流。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乡县珊珀湖流域河湖水系连通补充调枯工程是一项河湖综合整治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将对珊珀湖地区的防洪除涝、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水环境改善等起到重要作用,工程建设将改善周边渠道水生态环境,对促进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扰动、施工活动对施工区域周边环境的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的总体程度和范围均有限,可通过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予以缓解或减免;本项目建成后对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均不存在明显的污染影响;通过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为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厂址附近居民和企业及项目区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八、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9*****596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手 机:139*****071
邮 箱:********54@qq.com
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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