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武警总队盘锦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辽宁省武警总队盘锦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武警总队盘锦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武警总队盘锦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辽宁省武警总队盘锦支队,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宁省武警总队盘锦支队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地点:盘锦市

2.2投资额:20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一年。
2.4招标范围:对38台车辆保险费用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4投标单位无论中标与否,不得泄露武警部队投保车辆信息安全,违者将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6月15日至 2019年6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另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授权书、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于开标前18天交至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投标人以现金或转账形式缴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2019年6月15日至 2019年6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9日10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盘山新县城盘山检测(地址: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盘山检测)五楼开标室。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 ****-*******

账户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财务室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保险 武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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