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宗乘之庙红台群楼匾联高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普陀宗乘之庙红台群楼匾联高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普陀宗乘之庙红台群楼匾联高仿工程(二次)

比 选 文 件

比 选 人:承德市外八庙管理处

比选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九年六月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比选概况

本比选项目普陀宗乘之庙红台群楼匾联高仿工程(二次)已批准,比选人(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外八庙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比选确定1 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2、比选内容

2.1比选地点:承德市普陀宗乘之庙。

2.2比选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

2.4最高限价: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元)

3、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展览装饰装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领取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承德市双桥区万树园小区八号楼二单元204室,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狮子沟镇行宫东侧外八庙管理


处机关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承德文物网、避暑山庄旅游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 人:承德市外八庙管理处

地 址:承德市

联系人:武学军

电 话:138*****456

比选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

联 系 人:贾柏茹

电 话:136*****135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比 选 人

比选人:承德市外八庙管理处

地 址:承德市

联系人:武学军

电 话: 138*****456

2

比选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

联系人:贾柏茹

电话:136*****135

3

项目名称

普陀宗乘之庙红台群楼匾联高仿工程

4

比选地点

承德市普陀宗乘之庙

5

比选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

工期

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质量标准

合格

9

比选申请人

合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展览装饰装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10

比选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

11

比选最高限价

大写:壹拾捌万贰仟元整(小写:182000.00元)

12

比选有效期

60日历日(从比选截止之日算起)。

13

比选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

账户名称:承德市外八庙管理处

账号:****************43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承德太平桥支行

保证金金额: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

14

比选申请书份数

一份正本, 贰份副本。

15

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狮子沟镇行宫东侧外八庙管理处机关大会议室。

比选截止时间: 2019年 06月24日9时30分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16

开启比选文件

时间: 2019年06月24日9时30分

地点: 狮子沟镇行宫东侧外八庙管理处机关大会议室。

17

踏勘现场

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8

评审方法及标准

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

(一)总则

1、比选内容

1.1比选范围和内容:剔除现有复制匾额本体边框上的装饰、画芯的篦子、画芯的裱糊物,重新制作边框锦绫装饰及画芯装饰并安装。要求仿乾隆字体(参考:故宫三大殿“正大光明”匾额楹联和须弥福寿之庙妙高庄严大殿楹联的外观形式)。

1.2工期:

2、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展览装饰装修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4.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该资金用于本比选项目合同的支付。

4、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 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的组成

5.1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四章 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比选申请书

第七章 评审办法

5.2比选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正。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比选人应当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至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5日的,比选人应当顺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

5.3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至时间5日前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比选活动。

(三) 比选申请文件

6、比选申请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6.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3 比选函

6.4 比选报价汇总表

6.5 比选保证金证明材料

6.6 施工组织设计

6.7 项目管理机构

6.8 比选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6.9 其他材料

7、比选报价、最高限价

7.1本工程的比选报价采用比选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

7.2 比选报价依据

7.2.1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7.2.2比选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技术、管理水平等自身因素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等各方面涉及报价的因素自主报价,自行承担风险。

7.3比选报价说明

7.3.1比选报价为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书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7.3.2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比选申请人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比选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

比选报价由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自主报价。

7.3.4招标代理服务费:发出中选通知书前,中选人须向代理机构支付2000.00元代理服务费。

7.3.5本比选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7.4 比选最高限价(拦标价)

7.4.1比选最高限价(拦标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数额。

7.4.2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超过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8、比选保证金

8.1比选人应在比选文件中要求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保证金。

8.2比选申请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比选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到比选人指定账户。比选申请人不按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的,该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9、比选申请书

9.1、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9.1.1比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书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9.1.2比选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9.1.3比选申请书的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

9.2比选申请书的签署

9.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

9.2.2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9.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9.3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该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迟到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四) 比选开标、评审和中选

10.比选文件的递交

10.1在比选文件确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为比选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比选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委会的有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派监督人员参加,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开标时,由监督部门、各比选申请人代表当众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公布参加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报价和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0.2比选申请人少于2个的,不得开标,比选人应当重新组织比选。比选申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0.3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10.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0.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10.4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比选申请:

10.4.1比选申请文件未经比选申请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10.4.2比选申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比选文件时不一致;

10.4.3同一比选申请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或者比选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的除外;

10.4.4比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0.4.5比选申请文件不响应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0.4.6未按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的;

10.4.7比选申请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4.8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11.比选评审专家抽取

11.1由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委会的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从本系统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本系统不具备前款规定的专业人才的,可从外系统约请的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比选评审委员会负责。比选评审委员会由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比选评审专家一般在比选当天开标前抽取确定,由比选人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等人员共同抽取,其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11.2比选评审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比选评审委员会成员:

11.2.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1.2.3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评审的。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审。

12、比选评审

12.1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12.2在比选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3评审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比选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2.3.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确定中选人

13.1比选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比选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应限定在1至3个,并标明排列顺序。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3.2比选人应在比选评审后公示中选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3日。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比选:

13.3.1所有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的;

13.3.2比选申请人少于2个的;

13.3.3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高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符合本办法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比选再次流选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不再比选的,由比选人联系协商推荐符合规定条件的承担单位,上报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委会审查确定;但参加了比选竞争、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3.4比选人一般应在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比选评审报告后15日内确定中选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五)签订合同

14、合同授予标准

本比选项目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13.1款所确定的中选人。

15、中选通知书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将在比选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上公示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1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6.1 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工程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6.2 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不得将中选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17、其它

17.1未尽事宜将依照《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比选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项目名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比选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比选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 比选的形式 确定乙方提供的以下内容:

内容包括:。

2、本合同项目下的工期为:

自______年___月日至______年___月日止,共计天。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工程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元)。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为:

详见附件一 (可参考行业标准)。

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工程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详见附件三。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

注:根据工程类型选择以下第2项分期支付4)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费。

2、分期支付: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

4)根据形象进度,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拨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比选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

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

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工程内容及要求

一、比选范围及内容

剔除现有复制匾额本体边框上的装饰、画芯的篦子、画芯的裱糊物,重新制作边框锦绫装饰及画芯装饰并安装。要求仿乾隆字体(参考:故宫三大殿“正大光明”匾额楹联和须弥福寿之庙妙高庄严大殿楹联的外观形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 比选申请书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

3、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4、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比选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比选函

四、比选报价汇总表

五、比选保证金证明材料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比选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 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注:1、此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开标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检验。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比选人) 的(项目名称) 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和委托代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字) 性别:年龄:

委托代理人部门: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该授权委托书除装订到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原件外,开标会现场须另外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检验。

2、此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开标会现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此授权委托书可以不提供。

三、比选函

致:比选人名称

1、根据你方比选(项目名称) 项目的比选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比选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工期:,质量标准。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和本比选申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们愿意提供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7、我们同意按比选文件规定,交纳元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比选报价汇总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比选报价

(人民币)

大写:元

小写:元

工期


质量标准


备 注


盖 章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后附报价清单,格式自拟。

五、比选保证金证明材料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缴款回单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比选申请文件附复印件,开标会现场提供原件。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清单相关表格格式填写(除封皮外)。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篇“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七、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3、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4、项目人员配置情况

5、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

6、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7、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0、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1、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承担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各类人员。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件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注册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参加过的同类工程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结构类型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备 注:

1、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附件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备 注:

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等。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后应附本人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九、比选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除比选申请文件附复印件,开标会现场提供原件。


十、其他材料


第七章 评审办法

根据《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比选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次比选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比选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评审办法及标准。

本次比选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满分为100分。

一、评审办法及定标原则

1、评审由承德市文物局、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委会的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从本系统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本系统不具备前款规定的专业人才的,可从外系统约请的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比选评审委员会负责。比选评审委员会由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比选评审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比选评审委员会成员:

(1)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评审的。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审。

2、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和计分标准,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分项打分并汇总,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比选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比选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应限定在1至3个,并标明排列顺序。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如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二、评标程序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的规定,对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各项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详见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初步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从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详见附件2初步评审表。

3、综合技术评审

(1)对初步评审通过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技术评审。

(2)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见本章第3节)。

(3)评分规则:

①评审必须严格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②不记名打分为无效打分。

③有下列之一者为无效分,该项分为零分:

a、打分超出规定的记分范围。

b、一个记分项目内有2个及其以上记分。

④ 比选报价记分和对评委打分计算平均数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附件1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 注

1

营业执照副本

本经营范围内包含展览装饰装修工程

符合要求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须携带一份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保证金明资料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缴款回单

符合要求

4

结论

是否通过

说明:

一、以上《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必须完全满足,对于不能完全满足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二、以上证件在比选申请书中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比选申请书中未附复印件、未携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实质内容不一致的均按无效处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2 初步评审表

序号

合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1

比选申请人2

比选申请人…

1

比选申请文件经比选申请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2

比选申请人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比选文件时一致




3

同一比选申请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或者比选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的除外;




4

比选报价未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5

比选申请文件响应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6

按比选文件要求递交比选保证金的




7

未发现比选申请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

未有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结论




备注:以上有一项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分标准

(1)比选报价(60分)

序 号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60

评标基准价计算

1)当有效投标人的数量少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为5-6(含)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3)当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为7-8(含)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两个最低报价,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4)当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为9(含)家及以上家数时,与上一格次比,每增长2家及以内家数为一个格次,去掉最低的报价家数按以下增长规则延续,如:1、2、3、4、5、6、7、…

报价得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扣1分,每比评标基准价低1%扣0.5分,扣完为止最低分为0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按内插法计算。。

说明:

1、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拦标价)的和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2)综合评审(4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1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5分)

科学合理

4.1-5.0

一般

3.1-4.0

缺本项

0

2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体系与措施完善

4.1-5.0

体系与措施一般

3.1-4.0

缺本项

0

3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体系与措施完善

4.1-5.0

体系与措施一般

3.1-4.0

缺本项

0

4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体系与措施完善

4.1-5.0

体系与措施一般

3.1-4.0

缺本项

0

5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5分)

科学合理

4.1-5.0

一般

3.1-4.0

缺本项

0

6

资源配备计划(5分)

科学合理

4.1-5.0

一般

3.1-4.0

缺本项

0

7

项目班组情况

(5分)

较强

4.1-5.0

一般

3.1-4.0

8

类似业绩(5分)

2015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企业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最高得5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业绩原件,投标文件中未付复印件或未携带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

注:1、以上内容每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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