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新能源旅客摆渡车项目”采购公告

厦航“新能源旅客摆渡车项目”采购公告

厦航“新能源旅客摆渡车项目”采购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拟对2部新能源旅客摆渡车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MFJC-2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2部新能源旅客摆渡车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气候条件

1.1环境温度:-15℃— +55℃。

1.2相对湿度:20%——100%。

1.3最大降雨量:200mm/24h

1.4最大风速:20m/s

2、现有燃油车运行数据

2.1 日单车运行95KM。

2.2 日单车保障进出港航班20架次。

2.3 按日单车进港保障11架次,每架次所需时间30分钟;出港9架次,每架次所需时间60分钟测算,日单车运行时长(含等待时间)14.5小时左右。

3、基本要求及技术参数:

3.1外形尺寸:最大长度≥13.8米,最大宽度:3米~3.5米

3.2整车高度(指正常行驶高度,包含空调、顶部警示灯):≤3.20米

3.3车内净空高度:≥ 2.2米

3.4乘客门宽:≥1.20米

3.5地板高度(上下客时):≤0.3米

3.6地板高度(行驶时):≥0.34米

3.7最小离去角:≥5°

3.8最小接近角:≥6°

3.9最小转弯半径:≤15米。

3.10整车允许最大质量:≥20000公斤

3.11最小离地间隙(满载、气囊降至最低):≥0.12米

3.12轴距:≤7.5米

3.13轮距:≤2.55米

3.14前悬:2.8米~3.8米

3.15后悬:2.8米~3.9米

3.16电池续航里程(40Km/h):≥400公里;满负载行驶(含等待):≥13小时。

3.17车辆满载最大行驶速度:≥50公里/小时。

3.18车辆满载最低稳定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

3.19工作噪音:驾驶区≤90分贝,乘客区≤80分贝。

3.20一次充电时间(h):2小时以下(快充)

4小时以下(慢充)

3.21电池质保期:8年质保期,且质保期内正常使用衰减不超过30%。

4、储能、充电系统等

4.1类型:应选用国内外一线知名品牌的锂离子电池,安全性高、技术成熟;电池带均衡功能;容量≥300kwh,带电池监控系统。串并联结构,电池电压≥500V。

4.2锂电池及电池箱体防护等级≥IP67(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电池散热量好,在地面温度达到55℃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4.3配备蓄电池管理模块,实现监测每个电池单体的电压、电流、电量、温度等,通过登录客户账号实现车辆电池故障监控,故障信息可通过电脑远程显示。

4.4电池如出现故障,整车控制应能及时切断电池回路,防止电池状态进一步恶化。

4.5电池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工况和正确维保条件下,单体容量衰减不超过30%,单体循环寿命≥3500次;

4.6电池具有通过挤压、跌落、过充、过放、过温安全试验验证报告;

4.7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按照国际标准规定的外部火烧实验条件进行试验并通过;

4.8保证电池管理系统的均衡功能,串并联电池组各单体电芯容量一致,防止过充过放,安全电量≥15%。

5驱动电机

5.1驱动电机功率≥100KW,采用高效永磁同步电机,并采取冷却设计,绝缘等级应达到H级及以上,防护等级应达到IP67及以上,浸水后能正常工作(需提供有效证明);

5.2电机要通过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高低温振动、试验场道路测试等实验(需提供有效证明);

5.3采用电机直接驱动车辆行驶,实现电机变频调速;

5.4电机需具备缓速器功能,同时具有能量收回功能,降低能耗。

5.5电机可满足至少8年使用寿命。

5.6配备国标充电接口,能够使用通用的充电桩进行充电。

5.7电机要具备对泥沙的防护功能及防止结冰功能

6安全保护系统

6.1具备漏电保护、过压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过热保护、过载保护;

6.2具备相关安全互锁功能,包括手刹与行走互锁保护(手刹未松不能行车)、制动压力与行走互锁保护(制动压力低不能行车)、车门开时禁止行车保护、充电时禁止行车等保护功能。

6.3制动压力低报警:制动系统压力低,声光报警。

6.4 动力电池需与乘客区完全隔离,确保不会因为电池故障影响车内乘客安全;

6.5车身直流充电插口增加绝缘隔板确保充电过程的高压安全;

6.6专用耐高压线卡、专用警戒色及高低压分开走线工艺,方便识别高压元件,确保安全;

6.7电磁骚扰需符合GB 14023无线电骚扰特性和GB 18387电磁场发射强度额要求(需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文件);

6.8纯电动摆渡车全车断高压电后,仍应当具备制动和转向功能。

7前桥

7.1品牌:知名品牌产品

7.2形式:转向驱动桥

8后桥为摆渡车专用随动桥。

8.1前后桥为空气悬挂,前桥2个气囊、后桥4个气囊,悬挂有两个高度:下降位、行车位。

8.2双管路气制动,设置多个蓄能器,设过滤器、干燥器、安全阀,气罐自动排水。

9车身总成

9.1车体设计合理,便于维修及更换备件。

9.2采用矩形管骨架全承载式车身结构。

9.3车身骨架应有良好的抗碰撞、抗滚翻、抗扭转性能,底盘车架应有底盘装甲。

9.4车身外侧蒙皮需耐腐蚀,并且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更换。

9.5 车顶应有良好的防水设计,车辆顶盖采取多块拼焊、粘接或更优工艺设计,在暴雨环境下应无任何渗漏水现象。

9.6车身与底盘防腐至少要经过磷化防腐防锈工艺或更优防腐工艺。

9.7车辆地板应有3个可调节高度,底板离地高度分别为:下降位高度≤0.30米,行车位高度≥0.33米,避障位高度≥0.34米。

9.8整车结构经过有限元分析,提供完整的有限元分析报告。

10、驾驶室

10.1驾驶室与乘客舱隔离,应装有视野良好的全宽安全挡风玻璃及后观察镜。风挡玻璃应采用国产知名品牌或同类产品。

10.2 驾驶室应装有视野良好的全宽整体层压安全挡风玻璃及后观察镜。

10.3 驾驶员座可根据需要进行高度、角度及前后位置的调节。

10.4驾驶室为左侧驾驶,驾驶室内应安装冷暖空调,挡风玻璃设有有效的除水雾装置。

10.5 驾驶室两侧应安装后视镜。

10.6 驾驶室中应至少装配以下显示仪表:

空调小时表

机场摆渡车里程速度表

空气压力表

刹车压力表

10.7驾驶室中应至少装配以下显示装置

停车制动显示

蓄电池充电显示

空气压力警告灯

10.8驾驶室中应至少装配以下开关:

钥匙启动/熄火开关

前灯、转向灯、工作灯和旋转灯开关。

雨刮器控制开关

空调控制开关

10.9 驾驶室内除司机座位外,应满足至少两人的乘坐要求。

10.10驾驶室配备报站器,驾驶室需安装监听喇叭。

10.11驾驶室内配备后视镜。

10.12驾驶室内应配备便于驾驶员操作的紧急熄火开关。安装位置合理,应避免司机在正常操作时发生误碰。

10.13档位按键不得采用机械式按键。

10.14驾驶区开关布置,需贴合司机的使用习惯,各开关便于操作。

11乘客舱

11.1 车辆两侧各安装3个由驾驶员控制的双翼旅客门,并在6扇旅客门上张贴“注意安全,请勿倚靠”的字样。6扇旅客门在驾驶员操作台应有总控和分控开关,车内应有紧急开门装置。车外两侧和驾驶员位置也应设置紧急开门装置。

11.2乘客舱后部挡风玻璃为整体层压安全玻璃,乘客舱侧窗玻璃为钢化安全玻璃,应为知名品牌的高级防紫外线玻璃,配备安全锤并有效系留,防止旅客带离车辆。)

11.3乘客舱地板为美观的防滑材料制作,所有立面与水平面地板胶接合处应使用圆角过度,便于清扫。内部装有垂直、水平把手,材质为304不锈钢管材供旅客在车辆行驶中使用;车辆配有方便残疾人轮椅上、下的专用设施、至少2个可固定轮椅的区域,以及可供轮椅旅客把扶的装置(并张贴标识)。;在没有轮椅时不能妨碍一般旅客乘坐。

11.4乘客舱内部标志采用国际标准的图识或标志,内部装有垂直、水平把手供旅客在车辆行驶中使用。

11.5乘客舱内部(包括但不限于车门、地板、助残设施)的图识或标志应符合国标、国际。

11.6乘客舱内应至少安装8个座椅,乘坐舒适,座椅支架应为不锈钢或铝合金材料,座椅面料不能采用布料或皮革。

11.7旅客门旁安装向司机发出紧急信号的求助按钮。

11.8车厢两侧安装LED显示屏,含有各类字符,可静止及滚动显示。

11.9所有旅客门应有气压双门防夹装置,具有防夹、自锁功能。在乘客门未关闭时,车辆不能起步;在车辆起步时,乘客门不能打开;设有应急开关。

11.10乘客舱内两侧车身结构应为不易破碎材料,易于清洁擦拭,并在损坏后易于更换。

11.11乘客舱内(包括座椅和电线)一概使用防火内装饰材料。

11.12乘客舱内旅客门边应设有旅客禁止站立区域,并有相应提示标识。

11.13需配备上下乘客舱的无障碍设施。

11.14乘客舱应使用LED照明灯。

11.15 整车空调为低噪音绿色环保纯电动冷暖空调,整车空调最大制冷量应在50000大卡(kCal)/h(含)以上;整车空调最大制热量应在48000大卡(kCal)/h(含)以上。

11.16空调控制面板安装在驾驶员前方。

11.17空调应有独立通风模式。

12、其他

12.1车体顶部前、后各一个LED黄色频闪灯,频闪灯应该采用进口或国内知名品牌产品,白天能见度应达到200米,夜间能见度应达到500米。

12.2 配备紧急撤离安全锤(每扇门一个,带拉链安全锤,并配有“非紧急情况,严禁挪用”警示标语)

12.3 车体顶部为黄色警示油漆

12.4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驾驶室和乘客舱应安装不锈钢材料的灭火瓶固定支架,并配备8公斤水基灭火瓶2个,固定存放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12.5整车钥匙小于等于3种。(充电口钥匙、车门钥匙、启动钥匙等)

12.6车辆配备倒车影像和倒车雷达,车厢内要安装带储存功能的实时监控设备(两只以上的监控探头,储存时间一周以上,驾驶室要配备一个监控探头和一个行车记录仪,采用SD卡存储,存储容量不低于512G。

12.7座位两侧要张贴照顾专座的字样标识。

12.8各类标牌文字应使用简体中文及英文标识。

12.9各操作按钮和控制装置的明显位置应有操作说明和指示。各种显示装置、仪表应有表明其名称和作用的符号或标记。

12.10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应有警告标记。需要经常维护的位置应有简要说明。

12.11电气设备的标记和标签:

a. 所有电气设备或部件的接线处应清楚地打上永久性标记,连接点两端的标记号必须相同,标记号应印在护套管上;

b.不同作用的电缆和芯线应用不同颜色区分开,需要连接的两端使用相同的颜色,并有标记号。

12.12 不同作用的电缆和芯线应用不同颜色区分开,需要连接的两端采用相同的颜色,并有标记号。

12.13充电口应满足国标的规定,充电协议、通信协议、数据采集应满足国标要求。要与杭州萧山机场使用的充电桩通用。

13 最终验收

13.1 投产使用起试运行30天后,和供应商按验收计划进行最终验收。

13.2 验收合格条件:

a. 试运行时,各项性能指标满足厦航技术需求的各要求。

b. 调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业主认可。

8.3如达不到约定性能要求,厦航有权进行追诉。

14、售后服务

14.1供应商应当为业主提供全年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在接到业主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并6小时内维修人员应赶到现场连续作业,直到故障完全排除,设备恢复正常为止。

14.2车辆发生故障需更换配件时,配件到货时间≤3天,超过规定时限应向我方说明原因及提供补救措施。

15. 车辆需符合《杭州机场航空器活动区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关键性能技术标准(试行)》。

附:选项配置清单

类别

配置设备

配置要求

信息类

LED显示屏

1、车身两侧各一块(对外)、车内一块(对内)。 2、输入简便。

3、可静态、动态显示各种字符。

4、可显示与播报器内容相一致的文字提示。

语音播报器

1、播报内容提前输入。

2、可输入十条以上固定语音。

3、可联网进行自动播报。

安全类

监控

1、驾驶室、乘客区无死角监控并储存2、乘客区及车身外前方两侧死角处根据需要可视。

3、安装行车记录系统(此项可能与厦航车载设备重复)

4、通过车辆网平台实时监控情况。

雷达

前后安装雷达

乘客门开关警报器

六扇客门顶部安装类似地铁开关门警报器

其他

GPS

因目前厦航已有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后期来杭安装较为复杂,建议厂家生产时提前安装完毕,同时不影响厂家自带车辆网使用。

四轮边装饰板

采用可见轮眉形式,便于日常轮胎检查。

智能化调度端口

预留

车身装饰板

采用非自卸卡口设计及非液压杆弹起

四、供应商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 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案例合同扫描件);新能源旅客摆渡车产品具有型式检验报告。

2.在国内有技术支持,可以提供12小时到达现场服务及其他及时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4.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债务纠纷;

6.不接受被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供应商报名。

五、报名方式

1.凡有意愿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等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盖公章,资料原件备查)、银行帐户资料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指定邮箱(用于接收采购文件)等资料,资料发送要求:

1.1 ★报名资料发送至huangzhijie@xiamenair.com,且须同时抄送cgyw@xiamenair.com。

1.2 ★报名E-mail主题规范为:供应商名称|新能源旅客摆渡车|MFJC-2019-,报名须明确注明拟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

2.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审核。

3.申请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厦航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厦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申请报名的单位做如下处罚:

3.1 取消其申请报名资格、取消其作为潜在供应商或报价资格;

3.2 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

4.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16时(北京时间)止,逾期的将不予受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项目供应商采用有限数量制。

2.厦航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

3.采购文件将以电子文本的格式,发送至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所指定的接收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八、解释权

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无论报名是否通过审核,采购人均无向报名供应商解释的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机场航空器活动区电动汽车与充电设备关键性能技术标准(试行)》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摆渡车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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