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聘请招标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聘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宁贸通(宁夏)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二)招标人:宁贸通(宁夏)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含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三)概述:本次招标为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招标人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在内部管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审查等方面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招标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指第1项至第4项服务内容涉及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招投标文件、法律意见书、规章制度、律师函、公司公函等;

2.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处理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对董事会议案、重大决策(如投融资、贷款、担保、抵押、对外投资合作、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产权转让、招投标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法律依据,必要时根据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要求列席会议、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签发律师函、出具法律意见书;

3.根据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需要,准备、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参与合同谈判;

4.协助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及合同标准模板,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及标准合同库;

5.每年统一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现场法律培训,培训内容由招标人指定。

6.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和商业信息;

7.对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予以协调、参与调解。必要时,且同其他律师事务所同等条件下,经招标人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委托,优先有偿代理仲裁或诉讼案件;

8.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同等条件下,经另行委托,有偿优先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其它专项法律事务,如尽职调查、大型项目的专项论证。

9.上述服务可根据招标人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需要及事项的实际情况,由资深律师通过电话、邮件、现场参与等方式处理。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及除上述以外的非诉讼项目另行收费。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招标人组织对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达到招标人要求时签订下一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依法有效存续,总部或分支机构在银川,成立时间立时间在3年以上(截至2016年7 月31日止);

2、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业务理解能力;

3、拥有稳定地、良好服务意识的高素质工作团队;

4、信誉良好,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进行过处罚或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有关资料:

1.服务报价(年费用限价,不高于10万元);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服务方案和报价;

5.投标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

6.与投标人及其指派律师资质、业绩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并骑缝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投标人须知

1.在投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2.所报价格应为费用总额,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3.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并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及指派往的顾问律师的情况和专业水平与投标材料所述不符,或中标单位及指派的顾问律师的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或因中标单位及指派的顾问律师的过错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费用。

4.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投投标文件无效。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招标人存档备考,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5.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6.投标文件格式:

(1)所有投标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后封口处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

a.报价文件要求壹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套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当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之间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b.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包括有报价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文件,并采用打印。不得在打印中有字行间的笔书写、涂改、增删或在正文外的页头、页尾、页边的书写。对投标人应当在报价文件上改正的错误应由签署报价文件的人员小签或加盖公章。

7.保密。本次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选与否,均应对前述资料保密,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五、投标文件递交

1.以当面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提交密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递交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1306室

3.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止。

六、评标

招标人组织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将采用综合评议法评标,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在评审期间,若出现符合资格要求的实际应征单位不到3家的情形,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七、中选通知与合同签订

1.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

2.对未中选者,招标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报价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培培

联系电话:138*****556

电子邮箱:********@QQ.com



标签: 聘请 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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