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沙铬盐厂污染物在线监控平台工程货物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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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智能化(弱电)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供货合同上甲方的签订日期为准);3.3投标人须获得多功能便携式重金属分析仪、水质在线重金属分析仪、便携式X射线荧光土壤重金属分析仪的设备制造商(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唯一授权书;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估法。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条(二)款。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6月17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9 年6月2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提出。7.3 答疑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gov.cn/xqzw/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铬污染物治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小珂 黄涛 张劲波联系电话:****-********11.本项目行政监管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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