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城区路灯升级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朝阳城区路灯升级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城区路灯升级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电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城区路灯升级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双塔区、燕都新区
2.3工程规模:城市道路161条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按“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朝阳城区路灯升级改造能源托管服务项目进行专项服务,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节能诊断、方案设计、项目建设、运维管理、电费缴纳等工作,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能源托管费用,中标人以节约电费作为本项目改造投资及运营回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
1.建设期6 个月,自合同生效且招标人提供了项目施工必要条件之日起,至中标人实施完成节能改造并通过验收日止;
2.托管期不超过180个月。从合同签订后办理完供用电变更后下一个电业局缴纳电费周期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 “节能”的内容,同时还需要包含“售电”或“电力销售”的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 年 6月22日,每日8: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地点:在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4.3投标报名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投标报名。
4.3.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4.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3.3法人诚信证明,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
4.3.4“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4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请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 年 6月22日,每日8: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9年7月8日14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需带着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带着授权委托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新华路一段90号
联系人:班新辉
联系电话:139*****160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冬敏
联系电话:****-******* 183*****225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2019年6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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