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征管中心大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地税征管中心大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波市江东地税征管中心大楼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登记号:10GC0605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江东地税征管中心大楼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财政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通途路以南、沧海路东侧。
2.2建筑规模:建设规模约1100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4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宁波市江东地税征管中心大楼工程土建、安装施工总承包(不含空调、电梯设备供货及其安装、二次装修、弱电、绿化)。
2.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争创“甬江杯”。
2.6安全要求: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标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必须同时对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审核通过,与当前岗位一致,无在建项目。
3.5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之规定,投标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的。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系统查询2007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1年1月9日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干 2010年 12 月 30 日至 2011年 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1号窗口(详细地址)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 1 月 13 日9:00时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幕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中建投资服务公司
联系人:张 民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宁波市广济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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