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主干道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部分主干道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丁堰镇部分主干道路灯工程 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 如皋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位于丁堰镇部分主干道

(2)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170万元       

(3)工期时间: 总工期15天

4、本招标项目共发壹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

(2)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或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后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建造师师为企业正式人员;

(7)资格后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拟派建造师无主体结构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9)拟派建造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

7、请各潜在投标人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页面点击“丁堰镇部分主干道路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上获取招标文件。须于2011年 1月 11日9时前(正常工作时间)至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资料。(400元)

招标人(盖章): 如皋市丁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盖章):如皋皋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 海阳中路海陵大厦北三楼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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