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十八期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2010年第十八期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永嘉县2010年第十八期公务用车采购公告
编号:z********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嘉县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货商参加。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
车辆(详见采购内容,内容以公告清单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的供应商、经销商或车辆制造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须有能力在温州市提供长期的服务;
三、报价文件:
各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制作报价文件,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辆报价单,包括车辆品牌、型号、技术配置指标、价格、供货时间。
3、车辆售后服务承诺。
4、车行投标授权书。
以上文件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报价文件采取密封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形式送达(允许外地单位密封投标文件以快递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前送达到中心),否则予以拒收。任何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外送达的均予以拒绝。
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保证金帐户:
全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行: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五、本次招标在符合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价低者中标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七、报价文件送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永嘉县上塘镇建设大厦三楼)。
八、开标时间: 2011年1月7日 上午9点30分,逾期不受理。
九、询价采购咨询电话:胡先生,****-********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30日
采 购 内 容
项目一: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车辆名称 | 技术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囚车 | 新时代全顺囚车 警车篮白色 | 1 | 辆 |
以上车辆交车手续与地点均在温州地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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