圃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圃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重新公告

建设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初级中学校内

招标类别:公开

工程性质:房屋建筑

工程规模:2042平方米,砖混结构、四层



   项目编号:HH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已由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社会[2010]1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专项资金80%、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重新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初级中学校内
  2.2建设规模:2042平方米,砖混结构、四层
  2.3计划投资:255.25万元
  2. 4计划工期:6个月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办公楼519室或泸西县建设局五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泸西县建设局五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李忠
  邮 编:652400
  电 话:139*****647
  地 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联系人::普丽萍
  邮 编:661100
  电 话:****-*******
  传 真:****-*******
  地 址:蒙自县护国路1号州建设局办公楼519室
  开户银行:蒙自建行明珠路支行
  账 号:****************2409
   2010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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