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反恐防暴大楼二楼机房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反恐防暴大楼二楼机房设备招标公告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招标人)对以下项目拟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反恐防暴大楼二楼机房设备
二、采购编号:NTZC********(ZB124)
三、项目需求说明:见附件,供下载。
四、报名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招标人《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
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外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格要求外,还须具备:
4、具有2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的经济实体;
5、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1个2008年以来已验收合格的规模在50万元的系统集成案例。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表式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2、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4、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提供1个2008年以来已验收合格的规模在50万元的系统集成案例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上述材料(如系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出具相关原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参与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三)入围办法
报名初审合格供应商均可入围。评标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5000元。携带2010年度南通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证的和预交2010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再另行交纳。
2、入围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以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保证金(账户:南通市财政局;账号:****************01开户行:中行西被闸支行)。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领取招标文件资格。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五、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
1、有关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招标文件制作人施正菊联系,联系电话:(0513)********;
2、有关对采购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采购单位经办人陈海卫联系,联系电话:133*****609;
3、集中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发出。为便于供应商递送报名材料及领取招标文件,定于2011年1月5日14:00至14:30集中受理。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
地点: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3楼318室
联系人:邱伟 电话:(0513)********
4、招标文件集中领取时间:2011年1月5日15:30至17:30止,未按时领取的,视为放弃。
地点:国际大厦23楼2303室
联系人:姚美玉 严桂 电话:(0513)********
5、现场勘察时间:定于2011年1月6日9:30由南通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逾期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17日14:00
地点:国际大厦3楼318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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