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邮轮港海关检疫犬服务项目(租赁)招投标通知书

厦门邮轮港海关检疫犬服务项目(租赁)招投标通知书


  邮轮海关招【2019】1号 发布时间:2019-6-17

  根据《厦门海关采购管理规定》(厦关财[2012]3号)文件要求,厦门邮轮海关决定对监管工作犬服务项目(租赁)进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现将参加招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名称:厦门邮轮港海关

  二、招标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2号

  三、邮编号码:361012

  四、招标项目:厦门邮轮海关工作犬服务项目(租赁)

  对入围中标单位租借符合招标人考核要求的监管工作犬,根据入围排名进行购买,一共购买2条工作犬的服务。

  五、参加投标单位必需具备的资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2、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六、投标答疑: 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有关质疑内容由招标人解答,联系人:徐先生,电话:****-*******

  七、报价、服务及付款说明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投标报价包含每条检疫犬及配套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及中标公司税费及利润。

  3、投标控制价为:2条犬,6个月,20万元(人民币),超过控制价即为无效标书。

  八、中标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与我关有关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招投标办法

  1、投标人应按标书格式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将有关文件、报价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带至厦门邮轮港海关徐先生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2号

  联系电话:****-*******

  答疑时间截止至交标时间前一日。

  2、全套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除非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加盖校正章或法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十、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格式办法

  领取投标书格式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司介绍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路2号。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下午5:00(北京时间)

  十二、评标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服务商提供的材料内容,由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审核查验评分,最后以各位专家的评审平均分数,由高至低排出名次,以分数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2、具体评分标准将随投标书格式同时发放。

  十三、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由厦门邮轮港海关本项目采购小组组成,出现异常情况由评标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十四、技术要求

  1、监管工作犬考核达标要求:

  上岗工作犬必须符合《检疫犬的应用和管理规程》(SN/T 4231-2015)的标准,以及海关考核标准,并经考核合格。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服务地点:厦门邮局海关现场

  3、检疫犬考核: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工作犬必须通过甲方的考核后,甲方才会予以购买检疫犬的服务,未通过考核的检疫犬甲方不予以购买服务。

  厦门邮轮港海关

  2019年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检疫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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