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盛世弘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体花城一期主入口景观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洛阳盛世弘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体花城一期主入口景观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奥体花城一期主入口景观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新城区新建住宅项目,东临王城大道,西接大学路,北为古城路,南为体育公园.基地交通便利,周边设施齐备.园林绿化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
A:工程综合说明
一、工程名称:奥体花城一期主入口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园建、水电、绿化等。
二、工程地点:洛阳新城区新建住宅项目,东临王城大道,西接大学路,北为古城路,南为体育公园.
三、工程内容:总计施工面积约6000平方,工程估价在100-150万之间,按实结算;包括水系、地形营造、园林铺地、园林构筑物、绿化种植、绿化给排水、环境照明等,其中园建面积约4000平方,含入口岗亭两个;入口喷水池两个,面积200平方;景观大道车行花岗岩饰面1800平方;人行广场1800平方花岗岩或广场砖.绿化面积约2000平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优良工程。
六、招标计费标准
1、定额及取费
园建工程:执行河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5),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试行1996)。以定额直接费为计费基数,按四类短途工程取费,扣除离退劳保基金及在职养老待业保险后再下浮10%,税金按3.413%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包含在内。
水电工程:执行河南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7),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试行1996)。以定额人工费为计费基数,按三类短途工程取费,扣除离退劳保基金、在职养老待业保险后再下浮10%,税金按3.413%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包含在内。
绿化工程:执行河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试行1996)。按四类短途工程取费,以定额直接费为计费基数,扣除离退劳保基金及在职养老待业保险,利润按3%计取,税金按3.413%计取;草皮、地被、时花苗木不套定额,按甲方认可的市场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包含在内。
2、材料价格:园建及水电工程材料按甲方认可的市场价计取;苗木、花卉等价格按甲方认可的市场价计取,市场价包括采保费、运输、养护、保活一年等一切费用。使用前须经甲方认可厂家、品牌、规格、品种及价格。
成品购置如凳椅、雕塑等按甲方认可的市场价计取,不计入取费。
乙方必须在施工前3天内报材料清单,详细标明拟用材料的厂家、品牌、规格、价格,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认可擅自使用的材料,甲方不予结算。
3、结算总造价按甲方认可的实际工程量和上述计算方法计算。
七、工期
1、总工期:2006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计45日历天
2、工期延误:如工期延误天数在三天以内,每延误一天乙方须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三天,每延误一天乙方须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工期提前,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贰仟元。
3、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责任
1、合理组织和调配人力、施工机械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工程竣工前乙方应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工程成品包括乙方和其它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成品和半成品)。如因乙方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不力,造成成品的损坏,乙方应及时予以修复。
3、进场施工前上报施工方案和材料使用计划。
4、服从甲方和监理的管理,严格按甲方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施工。对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规程和规范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或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监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7、施工用水、用电从甲方提供的接口至使用点由乙方负责安装,安装和使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的养护用水、用电由甲方承担。
8、乙方应向甲方的工程部门进行技术交底。
9、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及二次搬运。
10、乙方须严格按本合同指定的施工方案和材料进行施工。
11、乙方负责按当地规定办理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所有手续,处理好相关部门的关系,费用乙方自理。
九、工程验收
1、验收依据: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2、验收程序:完成施工后乙方进行自检,自检后在3日内向甲方提报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接到验收申请后在3日内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
3、验收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一式3套(含电子文档),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按相关部门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十、付款方式
1、园建及水电工程
进场施工20日后付已完工程造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到已完工程造价的70%,决算审核完成后,付到结算总造价的95%,留5%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后返还。
2、绿化种植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完成后付到结算总造价的70%,养护一年后,成活率保持100%,工程款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由洛阳市洛龙区地税局开具的正式工程税务发票。
十一、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所承建工程的所有材料及绿化大苗等,均须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须保证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事项,甲方代表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绿化苗木要求健壮,无病虫害,根系完整,土球不松散,冠幅和胸径达到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规格。
5.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园林施工相关规范、规程、规定、所有工程项目达到优良验收标准。
6.主要标准参考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BGJ300--88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十二、工程质量保修
1、园建及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一年内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一次性返还。
2、绿化养护期一年、保活一年。苗木成活率100%,在养护过程中补植大规格苗木,保活期延续一年。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金不计利息。
3、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要求实施保修的电话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维修地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实施维修、维修不及时或维修不力,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支付并同时对乙方实施全部质保金10%的罚款,由此方面问题乙方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苗木保活期内死亡的苗木乙方须无偿更换并保证成活一年。
十三、合同签定后,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乙方提供合同保证金5万元;此项费用在第一次进度款结算时退还乙方。
B: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一、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龙富小区B-01栋洛阳盛世弘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名。
二、报名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园林绿化贰级或贰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二年在浙江省境内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及身份证
四、报名要求:带齐所有原件带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可先传真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2006年07月03日至2006年07月10日每日8:00~18:00(北京时间)
六.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评审结果,只有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被招标人邀请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电子版整套园林施工图纸。
七.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全部损失且不退还已缴的合同保证金。
C: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盛世弘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大学路龙富B-01栋
邮编:471023
联系人:卜黎明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Sense21@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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