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广州外国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广州市物资采购条例和学校物资采购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食堂供货商采购拟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定点采购单位,以确保采购到优质价廉、卫生安全的物资,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特制定本招标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广州外国语学校食堂供货商采购。

2、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一:食材类(详细见附件食材清单)

(2)项目内容二: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和日用品(详情见附件)

3、项目内容一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及周边市有配送基地,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和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且具有相关的储藏设备和配送设备;

(4)投标产品必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报告》;必须为所提供的所有食品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五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需具有冷、鲜、冻品的相关的储藏设备和配送冷藏车(提供照片);

(7)投标人在本市区域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8)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现金)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所交 1万元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概不退还。

4、项目内容二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诚信、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

(2)投标人须是在广州市内领取合法营业执照的单位,具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和必要的经营管理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加盖公章);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职业道德和经营商店经验

(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五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校教职工及其亲属、朋友不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租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并追求相应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须在本市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自行提供商品供货服务。

二、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提供令采购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报价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有下列资料,即关于确立报价单位法人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资料、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2、近2年内有食材配送或餐饮服务业务客户并服务两年以上的合同情况一览表(所列项目全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报价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报价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报价保证金格式递交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 元整,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报价单位未按要求缴纳报价保证金的,视为报价单位放弃报价资格,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报价单位的报价资格。

6、采购单位在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未获得中标资格的报价单位,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需再缴纳履约保障金玖万元整,共计拾万元(人民币)整作为履约保障金,然后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采购合作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3)报价单位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进行虚假陈述的;

8、报价的说明

(1)报价文件中单价为包括一切取费包括保险、税费、运费等等,均不另取费。在报价内所能提供的应列表注明。

(2)报价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拟实施的方案,并据此确定报价。

(3)报价单位须对所有物料全部报价,如出现漏项则报价无效。

(4)供应单位的确定:确定一家供应商。

(5)报价的其它说明:价格1周定价一次,即1周为一个价格周期,每一价格经双方确认后,配送价格将不再受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自负盈亏,价格将不予调整。

(6)报价货币:报价文件中的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三、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发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 至 6月23日

地点:广州外国语学校官网 ;

2、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7日 至 6月23日

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00

地点: 广州外国语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忠慧楼三楼) ;

联系人: 徐老师 ; 电话:180*****807

3、递交标书时间:2016年6 月24日 下午14:00—14:20;

地点: 广州外国语学校忠智楼三楼行政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16年6月24日 下午14:30—16:00;

5、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书进行评估、评议。


标签: 食材配送 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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