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福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施工项目(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已由福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榕发改社[2009]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福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代建单位为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榕桥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由两栋学生公寓楼A、B组成,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约 12310 平方米,其中A楼建筑面积约6155平方米,B楼建筑面积约6155平方米;工程预算造价约为2508.8238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施工项目的土建(含桩基)、基坑支护、水电安装、装修、消防、通风、室外附属及人防防爆门等工程的施工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根据闽建筑【2007】35号、闽建筑【2009】16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入选《2008年度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或《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且未被清理出库的施工企业;
3.3.1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还应完成在榕登记备案手续,并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备注: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5.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购买招标图纸(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并开据发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 元人民币,招标图纸(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每份售价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投标人除通过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图纸外,还必须于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22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网络匿名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0年12月30日上午9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12月3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发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说明: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规定,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若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核验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 址:福州市五一南路156号
电 话:****-********
联系人:林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0591-********、********
联系人:张恒、吴明禧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帐 号:1000 1269 189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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