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改造实木免漆门 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改造实木免漆门 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方针,以及我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特组织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改造项目实木免漆门招标,现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招标组织: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

2、招标项目: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改造项目

3、项目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130号;

4、招标内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改造项目实木免漆门采购招标。

5、招标方法: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供应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中建三局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中标后,中标单位在收到项目计划2天内必须将货物送达项目指定地点。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为一票制。

6、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6月21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说明:已在“云筑网”(网址www.yzw.cn)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云筑网”(网址www.yzw.cn)。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由采购平台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直接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预审,此次招标所报名单位均需在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现场完成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科教文卫事业部工作组负责审核。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副本均可);

(2) 投标单位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

(3)投标单位预留公章/合同专用章印鉴、法定代表人签字扫描件;

(4)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资质证书;

(5)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的证件。

(7)公开报名,报名人必须进行授权委托书上传

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审查资料,均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

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1日,8:30-17:30(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新五路与佛祖岭一路交汇处中地大科技园科教文卫事业部。

(3)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2019年6月21日16:00(暂定)。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不发布书面招标文件。

3、发放平台:招标方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发放。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科教文卫事业部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人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在2019年6月24日下午16:00(暂定)前转账至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科教文卫事业部提供的账户,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财务部核实账务信息,开具收据给相应的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投标人在递交网上投标文件时,应上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备查,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原始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财务部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联系人:董勤电 话:152*****97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新五路与佛祖岭一路交汇处中地大科技园科教文卫事业部。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

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本公司(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参加贵方2017年武汉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招标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职务:职务:

日期:年月日

附: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免漆门 实木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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