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内燃调车机车采购招标公告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内燃调车机车采购招标公告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内燃调车机车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燃调车机车采购,招标人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1台全新的内燃调车机车设计、制造、组装、运输、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验收所需的燃油、配件、所属工具、备件、技术资料、培训等至用户能够使用的全部项目(交钥匙工程)。

2.3交货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可按客观最快交货期投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销售该型设备的资质,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 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7、2018)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为投标人主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还应提供产品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港区大道1号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508办公室。

4.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派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港区大道1号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51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ec.bbwgw.com:8001/)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港区大道1号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508办公室

邮编:538001

联 系 人:陆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utingyu520@163.com



标签: 机车 码头 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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