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场所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6-18 15:18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四川弘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西路一段7号4层附403号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从四川中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六、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1日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8室获取。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为有偿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洽谈资格不能转让)。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6-19 10:00到2019-06-21 16:00 |
采购文件售价 | 30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8室 |
洽谈时间 | 2019-06-26 10:30 |
洽谈地点 |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8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北路,***-********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1栋608室,********235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陆老师,***-******** |
预算金额(元) |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租赁物】指位于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西路一段一号缔煌城三楼共3965.15m2平方米(最终以双方按照相关法规测量数据为准)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计租期】指计收租金的期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租赁要求】指采购人本次采购所需提供的服务,成交供应商为所在建筑物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应包含租赁场所所需秩序维护、消防、环卫、绿化、租赁物主体结构维修服务内容。【租金的支付方式】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采购人付款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并提前30日支付下期租金,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交纳。【租赁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备注:最终采购服务内容以采购人服务需求为准,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1、2005年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区政府政务中心)正式运行。2016年5月区行政审批局正式成立,办公面积约3965.15平方米,主要集中受理和查询投资项目、城管交通、涉农事务、社会事务、经贸商务等审批服务事项。为方便群众,中心办公场所(办事大厅)选址于双流区东升片区中心区域的棠湖西路一段一号缔煌城三楼,并与四川弘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该建筑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签订了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截止于2019年5月22日。2、自2005年区政府政务中心成立以来,在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办事大厅、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区、各业务科室后台办公室、会议室、更衣室、职工之家,并对各区域划分、配套设施装饰、网络布线、外观标识标牌制作等方面已投入大量经费,相关工作运行良好,群众对中心服务较为满意。3、现由于该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且群众已熟知政务中心的办公地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区行政审批局需继续租赁该场所作为办事大厅服务广大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特申请改变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拟定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94.96万元,拟定供应商即为四川弘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工作,拟推荐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四川弘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O819 |
附件 | 附件 |
备注 |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预算执行号:(2019)0821号;本采购预算:294.96万元;本项目采购品目C99(其他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本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根据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可开展信用贷款融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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