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企业应收应付共享服务实验系统单一来源公告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企业应收应付共享服务实验系统单一来源公告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企业应收应付共享服务实验系统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企业应收应付共享服务实验系统
项目编号:2019-2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海强
项目联系电话:***-*********8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川路9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钱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海强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西路1245弄1号1号楼213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集团企业应收应付共享教学版,包含与企业相同的业务功能模块和业务处理流程、实验基础数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位: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
采购项目名称:企业应收应付共享服务实验系统
采购编号:2019-282
采购内容:金蝶EAS应收应付共享教学版
采购预算金额:36万元(国库资金:36万元 自筹资金:)
供应商:金蝶精一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软件园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集团企业应收应付共享教学版,包含与企业相同的业务功能模块和业务处理流程、实验基础数据。
单一采购理由:我校于2018年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了金蝶软件(中国)提供的“金蝶EAS费用共享教学版”并投入《财务共享服务》课程教学使用,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学生评教居前20%)。为了保证教学的一致性和延续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金蝶EAS应收应付共享教学版”。
公示起止时间:2019- 6-19至2019- 6-25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
采购部门:会计学院 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180*****391 联系电话:********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金蝶精一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软件园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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