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化工热电联产动力站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贵州)煤化工热电联产动力站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煤化工项目热电联产动力站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煤化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煤化工项目已通过审查的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8〕2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煤化工项目热电联产动力站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贵州)煤化工项目热电联产动力站220千伏输电线路。
2.2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
2.3建设规模:拟建双回单杆单塔220kV输电线路2条,暂定导线截面2×500mm,全长约45km;两侧220kV间隔扩建各两个。
2.4建设投资:本招标项目建设投资约8000万元。
2.5勘察工期及设计周期:
勘察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完成时间60天。
勘察设计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勘察设计及服务工作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根据南方电网已审定的接入系统报告的接入结论,完成热电联产动力站输电线路工程及两侧变电站的间隔扩建工程的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服务工作。含双回单杆单塔220kV输电线路2条,暂定导线截面2×500mm,全长约45km;两侧220kV间隔扩建各两个,完成与项目有关的行政许可等项目前期工作,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编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矿产压覆评估、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项目核准评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2项22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经理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持有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4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22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
3.4 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22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
3.5 勘察技术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有工程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6主要专业(电气、土建)负责人分别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均持有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4年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均具有22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
3.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6月18日15时00分至2019年6月24日15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15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224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西路38号金阳建设大厦8楼;
邮编:550081;
联系人:黎敏;
电话:137*****046;
电子邮箱:limin.gzn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山石化接待中心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电子邮箱:liping01.yssh@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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