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海关营房工程(重新招标)(国内)

福清海关营房工程(重新招标)(国内)

招 标 公 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2007)建融招字第005-1号
1. 福清海关营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福清海关委托,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拟招标工程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 3900平方米,总投资约 450 万元。
招标范围:福清海关武警营区食堂、营房等土建(含桩基)、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新港2号泊位后方海关H986西侧
2.3.工期: 1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本工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选择承包人。
3.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符合规定资格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合同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且无承担在建工程,还必需是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以项目经理证上注明的单位为准);
5)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7.1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细则的‘资格审查’的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本工程项目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光盘等),购买时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2007年8 月15日至2007年8月21日,每天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出售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清海关
联 系 人:吴小姐   联系人:杨先生
地 址:福州市西环北路322号金达楼 4A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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