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闽侯县实验小学的招标编号为榕功招[2007]024号的 闽侯县实验小学昙石分校艺术楼及连廊工程__,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投资规模约人民币130万元,建筑面积为1023㎡。 ;
2.2. 本次招标项目为:闽侯县实验小学昙石分校艺术楼及连廊工程 ___ ____ ____,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闽侯县实验小学昙石分校(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
2.4.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 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 10 月,总工期1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___ ______;
2.7.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8月 13日至2007年8月 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85号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100元。招标图纸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并索取收款凭证,投标人凭收款凭证参加投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三级项目经理资质(均须经年检合格);
4.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4.6.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最低评标价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9 月1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闽侯县实验小学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村,邮编: 350100
联系人: 陈学光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旧邮政大厦6楼 ,邮编: 350001
联系人: 郑武杰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名: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闽侯县建设银行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