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南墙至二构青年公寓沿线环境整治拆除招标公告
公墓南墙至二构青年公寓沿线环境整治拆除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合同编号:CXD-HMZGY-CC01)
根据丰台区区委、区政府做好第九届园博会周边环境整治的指示精神,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人民政府以协议拆迁的形式对回民公墓南墙至二构青年公寓沿线50米范围进行拆迁。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政府委托,对长辛店镇回民公墓南墙至二构青年公寓沿线环境整治项目范围内的拆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拆除任务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合同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长辛店镇回民公墓南墙至二构青年公寓沿线环境整治项目拆除
招标/合同编号:CXD-HMZGY-CC01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回民公墓南墙至二构青年公寓沿线50米范围内的地上物的拆除。拆迁非住宅约90000m2;住宅约38户,19000 m2。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类似项目拆除业绩;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参与过同等规模的拆除工作经验,且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B本,并在本单位注册;
(5)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设备能力;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0层)。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6、开标
本招标项目拟定于 2011年1月20日9:30(即投标截止时间)在北京豪特湾度假酒店(丰台区长辛店射击场路15号)会议室组织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政府
联系人:刘波
招标代理机构: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0层
邮编:100097
电话:139*****420
传真:***-********
开户行: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账号:***********************
联系人:白俊平
网址:http://www.chinaj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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