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泊河综合治理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海泊河综合治理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四方区海泊河综合治理项目河道清淤工程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工程结构: 其它
工程地址: 青岛市四方区海泊河(下游)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2886m 预计造价(万元): 5800.00
规划许可证号: 计划文号: 四发改字【2010】16号
招标代理: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毕雯璐 ****-********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内河道底部淤泥清理及修复。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 二 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 二 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价款不低于3900万元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照青建管字 2008 10号文件及青建管字 2010 11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1年1月12日17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月4日9时至2011年1月10日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明(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和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 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报名时一并提交);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5.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8.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9. 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8条要求的材料。
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同意网上发布。
报名期限: 2011年01月04日09时 ---- 2011年01月10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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