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福建省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建审施招字[2007]第(016)的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铸钢车间工程,已由三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明经贸投(2005)D-20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总投资约3000万元,钢结构主体单层厂房建筑面积18535.16㎡;综合楼为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3316.64㎡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建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铸钢车间(土建及配套安装)工程施工及所需服务,其中各标段划分为:设一个合同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三明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沙园内
2.3施工现场情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9月15日,总工期130日历天(含钢结构施工),9月份开工,2008年1月份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地基基础分部特构基础50日历天完工交给钢结构施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8月3日至2007年8月9日,每天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分至5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明市建设局二楼楼)。招标文件专用本(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另计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叁级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不适用)。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6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明建筑字[2007]69号文件规定的人员和规定到场。
5.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9时00分,交标地点: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管理委员会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省三明三重铸锻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列东街 邮编:365000
联系人:余联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物资大厦四楼,
邮编:365000
联系人:施建强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建设局二楼